促进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省特色经济林发展现场会上的讲话
云南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白成亮
(2007年4月 25日)
同志们:
省林业厅在临沧召开这次现场会,是继去年省政府在大理召开的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现场会之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十一五”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去年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现场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加快特色经济林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全面部署今年特色经济林发展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期间,大家实地参观了凤庆县核桃基地建设情况,8个单位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通过这两天的会议,我感到自去年省政府大理现场会议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林业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更加重视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发展,按照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规划,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总结和积累了许多值得推广和借鉴的经验,为推进全省特色经济林建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针对当前全省特色经济林发展情况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省政府现场会议精神,全省掀起了特色经济林建设的新高潮
去年省政府在大理召开了全省特色经济林发展现场会议,全面总结了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阐述了发展特色经济林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部门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结合各地实际,充分发挥当地的自然资源优势,突出重点和特色,加大扶持力度,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基本形成了“政府引导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广泛参与、社会化服务管理”的发展模式,特色经济林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效益不断提高、带动力不断增强。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林业部门将特色经济林建设纳入了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发展特色经济林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各地先后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经济林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经济林产业发展工作,为又好又快地推动全省特色经济林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了特色经济林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发展特色经济林的责任,将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三是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和发展优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特色经济林发展规划,按轻重缓急确定建设目标和重点。四是各级领导紧紧围绕特色经济林建设的关键环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新的成绩。
(二)创新了激励机制。各地在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创新激励机制,相继制定出台了加快特色经济林发展的扶持政策,激发了企业和广大群众参与发展特色经济林的积极性。一是加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如大理等地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新种植的核桃管理至第二年经验收合格后由州财政每亩兑现30元种苗补助。保山市规定,凡是种植核桃的农户,县(区)政府将无偿提供种苗、化肥、地膜,按13.5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县、乡、村三级样板林,县(区)政府按8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穗圃建设按1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鼓励发展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大理州规定全州各县(市)每建一个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税收达500万元以上的特色经济林果加工企业,州对县(市)奖励10万元。三是制定了提高特色经济林基地的建设质量和检查验收办法。为提高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质量,各地制定了一系列基地建设的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办法,如大理州还出台了核桃基地建设考核办法等规定,使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强化了科技支撑。一是注重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各地都注重选择适应性强、产量高、品质好的特色经济林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的栽培技术进行推广示范。二是注重特色经济林建设的标准化。各地在实践中,总结出了针对性强,便于群众掌握的各种特色经济林栽培及管理标准,使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如规定核桃种植必须遵守的“五个一”或“十个一”标准等。三是积极探索新的特色经济林经营技术模式。红河、大理、保山、临沧等州市成功地探索出了林茶、林草、林桑、林粮混交种植经营模式,既确保了特色经济林发展所需的大量土地,加强了对经济林的中耕抚育和管理,又为林农提供了见效快的经济收入,实现了以短养长、长短结合,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
(四)加快了发展步伐。在去年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现场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各级党委、政府、林业部门高度重视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工作,广大农户发展经济林的热情高涨,企业积极参与,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如临沧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核桃基地建设的力度,决定用三年时间建设180万亩泡核桃基地,计划到2008年全面建成300万亩泡核桃基地,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到2015年完成600万亩,人均核桃面积达到3亩。仅2006年一年,临沧市就完成核桃种植94万亩,实现了跨跃式发展。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林产业发展工作,针对全市经济林产业发展较慢的状况,自去年以来,吸取外地先进经验,提出了切实加快经济林产业建设步伐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确定了发展100万亩经济林果的奋斗目标。该市今年已落实核桃栽植地块20万亩,苗木200多万株,广大群众迫切要求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步伐,自发栽植特色经济林果的热情高涨。昭通市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整合林业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全力支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各地的林业龙头企业在推进特色经济林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在洱源县建设了近5万亩梅子基地,云南神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楚雄种植了4.2万亩膏桐,英国阳光科技集团在红河种植了3万亩膏桐,元谋膏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种植了1万亩膏桐。这些,为我省特色经济林建设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促进了农民增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特色经济林从过去山区农民家庭的副业转变成了增收致富的主业。如漾濞、永平、昌宁、凤庆、南华、大姚、景东等县农民每年核桃收入都在1000万元以上,核桃系列产品已成为当地新兴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文山州八角面积已达到70万亩,农民人均从八角的销售中增收320元。红河州绿春县大水沟乡立足乡情,大力发展紫胶产业,现农民人均紫胶收入达到200多元。大理州永平县厂街彝族乡岩北村委会有480户农户1994人,全村核桃种植面积已发展到7870亩,年产量超百吨,核桃收入200多万元,户均核桃收入达5000多元,人均1200多元,核桃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40%左右,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产业和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途径。
总之,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出现了多年企盼、十分难得的大好局面。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发展还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制约着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在特色经济林发展规模、产量、产值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地建设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如何进一步提高特色经济林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二是特色经济林区域化布局初步形成,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但如何真正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还需要我们付出艰苦不懈的努力;三是如何培育和形成一大批实力强、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技术先进的龙头企业,以带动全省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四是如何拓展特色经济林产品的深度加工,创立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贮藏、保鲜能力,也是我们当前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全面理解和掌握特色经济林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及任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产业特别是特色经济林的发展,省领导多次强调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林业的发展,将发展特色经济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厅党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指示精神,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了特色经济林发展的思路,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特色经济林发展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目标已经制定,布局已经清楚。
(一)指导思想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总要求,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思路,以促进农民增收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基地培育为基础,以山区广大农民为主体,以企业为龙头,以产品加工和市场流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特色,优化区域布局,通过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基地建设和集约经营,全面提高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水平,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二)发展目标
按照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到2010年,全省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要达到5500万亩(林业4000万亩以上),其中:核桃1500万亩,竹子1000万亩,膏桐400万亩,板栗、八角各200万亩,花椒、果梅、木瓜各100万亩,红豆杉、紫胶80万亩,澳洲坚果、油橄榄等其它特色经济林350万亩以上,农民人均拥有1亩以上的特色经济林;特色经济林产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力争使全省农民人均特色经济林收入突破700元,人均增收300元;重点培育扶持100家左右的林产品经营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经济林产品交易市场和集散地100个,支持成立包括省级特色经济林产业协会在内的一批特色经济林产业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特色经济林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有大的提升。
(三)建设任务和布局
“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建成50万亩以上的特色经济林基地县30个。按树种分,要建成50万亩以上核桃基地县20个,30-50万亩核桃基地县15个,10-30万亩核桃基地县15个; 20万亩以上板栗基地县10个;20万亩以上竹子基地县20个;20万亩以上八角基地县5个; 10万亩以上膏桐基地县30个;10万亩以上果梅基地县5个;5万亩以上的花椒、木瓜、紫胶基地县各10个; 5万亩以上的红豆杉、澳洲坚果基地县各5个。
到2010年,建立覆盖全省各州市、县(市、区)的特色经济林产品交易市场及特色经济林产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在云南中部和北部区域形成优势核桃产业带;在南部地区形成八角和澳洲坚果产业带;在金沙江上游干暖凉冬地区形成油橄榄产业带;在金沙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干热河谷地区形成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在滇西形成果梅、青刺果、木瓜产业带;在滇东北形成花椒产业带;在滇西南形成滇皂荚和棕榈产业带。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经厅党组研究,确定了今年我省建设400万亩特色经济林的发展任务,其中核桃250万亩,膏桐50万亩,竹子30万亩,木瓜、板栗、八角、花椒各10万亩,红豆杉、紫胶、油橄榄等其它经济林共30万亩。
三、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是我省林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农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林业产业快速发展的有效措施。我们必须以全新的发展思路,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发展特色经济林的认识
一是抓思想认识。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是当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决策的迫切需要。发展特色经济林不仅是新时期林业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举措,更是现阶段林业工作中一件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我们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一定要把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摆到林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突出位置,深入进行研究,全面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抓组织领导。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山区千家万户增收致富的“民心工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特色经济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检查督导等,切实把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作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同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做好协调工作,取得他们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发展。
三是抓发展思路。推进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发展要紧紧围绕“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突出“兴林富民”的目标,各地要以这次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区域布局为重点,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阶段、不同产品和产业的发展情况,因地制宜,统筹谋划,提出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省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情况,包括产业发展政策、基地建设、管理机制、科研与推广、产品加工、市场销售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后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建设任务,并针对当前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面临的各种急需解决的问题, 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四是抓宣传发动。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特色经济林产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重大意义的认识。要通过一些典型的事例,以组织现场参观学习、经验交流、印发宣传材料等内容丰富、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深入宣传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激发山区广大农民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通过抓宣传和发动,使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特色经济林建设的新格局。
五是抓作风转变。加强作风建设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各项工作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围绕省厅提出的重点工作,通过认真调研找出带有规律性、倾向性、反映特色经济林建设本质的东西。要研究和总结适合于本地自然和社会条件的组织管理办法和技术模式,善于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并及时加以宣传和推广。要深入到农户和龙头企业中,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意愿、认真帮助他们解决在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这次会议选择在临沧凤庆召开,让我们看到了凤庆县委、县政府的决心和信心,也学到了具体的做法,大家很受启发。
(二)做好基地规划,夯实发展特色经济林的基础
特色经济林种植基地建设是产业发展的基础。自“九五”以来,结合不同区域的资源特点,我省规划建设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特色经济林种植基地,初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雏形。但为实现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我们还需要在基地建设方面花更大的力气。
这次会议后,通过广泛征求各州市的意见,省厅将尽快确定省级重点扶持的特色经济林基地县,今后将以这些基地县的建设为着力点和突破口,集中省级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带动非重点县的发展。我们要坚决克服吃大锅饭,搞平均分配的做法。总之,要使我省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方向更加明确,基地重点更加突出,区域特色和规模效应更加显著,以此带动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大发展。各地要抓紧编制基地建设规划,将基地建设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落实到村和山头地块,田边地角。在基地建设规划中,既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又要看到各种土地资源的潜力,不能只将眼光盯在现有的宜林荒山资源上,我们的思路要更宽一些,办法要更多一些,建设的形式要更多样一些。
在基地建设规划的过程中要注意抓好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的各项配套规划,要把种苗工程和优质种源的调查、收集、试验和繁育实施方案纳入规划内容。要做好科技推广与示范规划,每个基地县要规划建立县、乡、村三级特色经济林丰产、高效、集约化栽培科技示范区。省林科院在石屏县推广的早实丰产杂交核桃示范基地,效果就很好,不仅在当地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了全县核桃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成为红河州发展核桃的优质采穗资源。
(三)加强工程管理,提高特色经济林建设质量
加强基地建设工程管理是确保基地建设成效的关键。
第一,省林业厅将出台我省特色经济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年度施工设计方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全过程管理,逐级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健全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做好项目建设的事前指导、中间检查、结果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达到设计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二,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基地建设年度作业设计。作业设计是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的基础工作,检查验收和资金补助的依据。发展特色经济林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以山区农村广大农民的参与为主体的一项群众性工程。所以,施工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实际和农户的意愿,造林地块、树种及经营管理方式的选择要充分征求农户的意见,使我们的设计真正做到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充分体现参与农户的意愿,更加符合他们的实际需求,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参与到特色经济林发展中来。
第三,加强种苗工程建设。当前,以核桃、膏桐为主要品种的经济林苗木需求大增,价格上涨,苗木紧张。面对这种新的形势,各地要充分利用建成的中心苗圃、育苗基地,建立起以各级林木种苗基地、种苗示范基地、林木良种繁育中心、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为主体的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在苗木生产中的作用,各地乡镇林业站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林项目,着力建设好苗圃,选择适合当地的树种,满足就地就近,适地适树的需要,为基地建设提供质优、价廉的苗木,起到平抑种苗市场价格,保障苗木供应的积极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选优、引种、推广,确保种苗品质。在当前没有足够的采穗圃的情况下,要结合各地的实际,将当地最好最优的树种选育出来,实行挂牌定点采种、采穗。林业部门一定要把好这一关,否则就会损害群众的利益。要做好种苗生产供应的监管,认真履行种子法和种苗管理条例赋予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能,严格种苗执法,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禁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种苗。要创新种苗生产机制,规范和理顺苗木生产和流通渠道,充分调动育苗户的积极性,采用多种育苗形式,积极推广招标育苗。要做好苗木预测和苗木准备工作,摸清底数,超前谋划种苗需求,对缺口较大的品种要制定种苗调剂方案。
第四,创新经营模式。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户的需求,结合当前全面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特色经济林基地发展要求的多种经营管理模式,包括个体经营、联户经营、承包经营或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联合经营等。
第五,认真做好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年度工程计划完成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对基地建设数量、质量及进度实行监督和检查验收,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存在造林质量问题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调减或取消下年度基地建设扶持计划。
(四)完善投入机制,增强特色经济林发展后劲
加大投入力度,是做大做强特色经济林产业的迫切需要。多年来,省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为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但随着经济林产业发展的不断加快,建设规模的不断增大,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十一五”期间,为确保特色经济林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寻求新的办法,逐步形成各级政府、农民、企业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投资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要建立“以奖代补”的特色经济林扶持方式。总结这几年经济林基地建设的经验教训,实践证明“以奖代补”的政府扶持方式,更能够调动起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户的积极性,更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经济林产业的建设,更能体现政府投入的引导和奖励机制。因此,从今年开始,省级投入到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的扶持资金将实行“以奖代补”的机制。今年全省要完成400万亩的建设任务,各地要按照这次会议明确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提出各州市今年的实施计划,上报省厅汇总,综合平衡后,明确各地的具体任务。省厅将按照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积极性高的多补,地方配套扶持的多补,积极性不高和没有积极性的不补的原则,统筹安排对各地的投资计划。对完不成任务或经济林建设质量差的县,省厅明年将采取调减建设指标和投入资金措施。此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政府汇报,努力争取财政的支持,将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投资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争取逐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省厅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各地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以奖代补”的办法,明确奖励范围、检查验收标准等,促进特色经济林的发展。
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广泛利用包括企业、信贷、个体、联合体等方面的资金来加大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资本运作、广泛招商、民间筹措、金融贷款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三是林业项目要与林产业发展相结合。各地实施的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工程建设等各类林业工程,都要与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有机结合,突出“生态建设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做到产业发展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与地方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民增收相结合,集中财力重点建设一批特色经济林基地。同时,要积极鼓励农民投资发展特色经济林,充分发挥农民在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民增加资金和劳力投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随着特色经济林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金投入的日益增多,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特色经济林建设资金的管理。必须明确,各单位的一把手是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切实落实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级领导的责任,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要严肃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稽查审计力度,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确保专款专用。对擅自调整原定投资计划、变更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等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坚决采取调减或停拨建设资金、停止审批新项目等调控措施,确保特色经济林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特色经济林发展水平
我省特色经济林发展之所以能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科学技术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科技支撑远不能适应新时期特色经济林发展的需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科技兴林战略,明确科技在特色经济林发展中的创新重点,进一步加大林业科技投入力度。第一,要重点开展特色经济林丰产栽培配套技术、良种选育和扩繁研究,要在优质、高产、高效等方面有新的进展。要组织果品加工和保鲜贮藏等应用技术的攻关研究,力争在关键环节上有所突破,在提高特色经济林产品精深加工和增加附加值上有所创新。要有重点地引进和推广一批技术成熟的实用科技成果,大力推广各种经济林嫁接技术及育苗、修剪、施肥和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铁核桃和低产经济林改造技术,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特色经济林产品产量、质量上一个新台阶。第二,要在特色经济林基地县或优势特色经济林产区建成一批科技含量高的省级和县级特色经济林科技示范基地。同时,要重点培植一批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实现每个基地县、每个乡镇、每个村均有科技示范基地。第三,实施科技入户和科技培训工程。通过建立健全特色经济林科技推广网络,通过产、学、研三位一体等途径,对广大林农开展多种形式的特色经济林栽培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培训,培养更多能够掌握和运用实用技术的新型农民,真正使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进入山区千家万户,进入山头地块。
(六)扶持龙头企业,推动特色经济林建设产业化发展
扶持和壮大以特色经济林产品收购、销售、加工为主,并能够带动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主要任务。针对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龙头企业多数规模还比较小,科技含量不高,品牌较少、经营水平偏低等现状,为提高特色经济林产业整体水平和效益,加快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必须要有重点地引导、扶持和壮大龙头企业。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培育扶持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标准化示范、果品加工、贮藏保鲜、市场营销等,努力为龙头企业参与基地建设和加工销售搞好服务。要积极帮助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大中型工商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入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领域,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省林业厅下一步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制定出台有关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对龙头企业在政策、银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同时,我们也希望龙头企业和企业家,一是要进一步发挥产业集约化优势,积极帮助带动乡村和农户发展特色经济林,培植不同类型的专业村、特色村,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的特色经济林原料生产基地。二是探索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按照市场合理配置资源与要素,处理好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其核心是抓住产权、利益、风险三大要素,构建利益共同体,保证龙头企业和农户因地制宜选择和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环节的利益联结方式,建立以企兴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的新机制。三是要发挥科技创新优势,不断加强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四是要充分发挥技术、信息优势,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为农户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带领农民闯市场、发家致富奔小康。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林产业协会的问题。林业厅5月份将成立林产业协会,国家林业局也将于今年6、7月份成立林产业协会。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备,争取尽快成立州市县级林产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上连政府、下连农户、企业的协调作用,促进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健康发展。
同志们,加快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将贯穿我们林业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始终。我们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大力推进我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