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握五项原则,建立四个体系。把握五项原则:一是种苗优先的原则。在实施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时,超前考虑种苗,把种苗置于优先发展的地位,在规划、项目和资金上优先考虑,抓好抓实。二是科技兴种的原则。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坚持面向林业生产实际,实行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做到数量满足与质量提高相统一,加强种苗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应用,切实提高种苗的科技含量,保证种苗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三是依法治种的原则。加强种苗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林木种苗法律意识,健全和完善种苗配套法规,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为林木种苗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强化服务的原则。坚持强化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好林木种苗生产、流通、质量检测和良种选育、审定、推广使用等全过程的服务。五是发展产业的原则。坚持把苗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产业来发展,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促进苗木生产专业化、经营主体多元化、质量标准化和育繁销一体化。
建立四个体系:一是建立种子生产和良种繁育推广体系,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促进种子生产向基地化、良种化转变。二是建立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协调发展的苗木培育体系,通过扶持龙头,带动发展,促进苗木生产经营向市场化、产业化转变。三是建立种苗科技支撑体系,通过搭建平台,整合资源,促进种苗科技向生产化、高效化转变。四是建立健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和种苗服务体系,通过完善基础,提高能力,促进各级种苗管理机构向行业管理和依法行政转变。
(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