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服务承诺书
2008-04-30 09:00:55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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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云南省林业厅厅长陈玉侯。我谨代表云南省林业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依法履行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好林业各项工作。 二、实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便民的要求,对省林业厅所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收费事项、办理机构、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等内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三、规范服务行为。全面履行“八项工作承诺”,对我厅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采取“集中受理、分别办理、统一送达”的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并在全厅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四、重视来信来访。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专职人员值班、各处室轮流值班和网上举报制度,并按照厅领导职责分工,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保持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全面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执行“四项制度”不力,群众意见大的,一定及时改正;对违反“四项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予以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871-5125613,5196443。 云南省林业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陆本厅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