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及时了解和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下访工作通知精神,做好领导干部下访工作,省林业厅于2008年7月10日起至奥运会结束,实施厅长接待日制度。
1、接待时间: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和最后一周的星期五。
2、接待地点:省林业厅机关办公楼5楼512室。等候地点:厅机关办公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3、接待内容:接待上访人员;处理阅批群众上访信件。
4、参加人员: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5、接访程序:来访者需在接待日前一个星期将反映的问题送达厅信访办,由信访办梳理后,交由相关部门提出初步答复意见,报主持信访接待日的厅领导审定,并确定接待日的来访人员,在接待日由负责接待的厅领导与相关人员进行接待答复。
联系人:厅信访办刘昌芬
电话:5135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