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将突出以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为核心,抓好林业各项改革。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扩大集体林权改革范围,将全省的集体林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对天保工程区的集体林,在这次改革中要确定权属;对自然保护区内的集体林,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整,积极稳妥地将自然保护区内的集体林调整或置换出来,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培训,强化督导,确保2008年全省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任务,9个省级试点县开展主体改革“回头看”工作,并转入配套改革的试点;另外120个县确权率达90%以上,发证率达50%以上。三是坚持质量第一,规范操作,扎扎实实地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林改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四是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林权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五是省级试点县及主体改革基本完成的县(市、区),要积极稳妥地抓好配套改革,为全省2009年全面开展配套改革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在突出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云南省继续推进林业分类经营制度改革、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继续深化林业国际合作,扩大林业对内对外开放,激发林业发展活力。(陈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