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草要闻 > 正文

富宁县采取措施加强县内商品木材流通管理

2008-01-18 16:52:09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当前,富宁县木材市场需求量大,木材供应紧张,木材价格上涨,非法收购、运输、加工木材的现象屡禁不止,给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为进一步加强县内商品木材流通管理,富宁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制作了《富宁县内木材调运卡》,即凡在本县内调运的木材,必须持《调运卡》方准上路,无《调运卡》的将视为无合法来源木材处理。《调运卡》由县统一制作,各乡(镇)林业站负责填发,于2008116开始使用,实行一车一卡、卡货相符管理,对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起到积极作用。(富宁县林业局 陈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