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9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将遵循6点原则
2008-08-05 20:02:55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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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各项部署,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落实“五个统筹”、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云南省2009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将遵循6点原则。一是坚持为中心服务。为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服务,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等各项改革,有利于巩固造林造林成果,促进增长方式转变。二是坚持效益优先。统筹安排2009年投资计划,确保按期发挥效益。三是坚持有保有压。保重点、保在建、保收尾,集中力量办大事,重点做好在建项目收尾工作。四是坚持按程序管理。优先安排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已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涉及,具备公开条件的项目。五是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重点生态工程、造林等项目优先安排林产业发展较好的县(市、区)。六是坚持与“兴边富民工程”相结合。对边境县所提报的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倾斜照顾,尤其是对中缅边境森林防火项目。 (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