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安排部署2009年林改工作
2008-12-26 16:19:2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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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曲靖市委、市政府在陆良县召开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暨核桃产业发展现场会,对2009年全市林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即:上半年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实现林地确权率达95%以上,确权到户率达80%以上,勘界准确率达95%以上,林权纠纷调处率达95%以上,林权证发放率达90%以上,下半年重点推进配套改革。围绕目标任务,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快主体改革步伐。各地要制定改革进度时间表,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目标要求,要加强检查、督促、指导,确保改革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要严把确权发证质量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好确权发证工作,明确确权发证的范围、对象、发证机构及林权勘察、林权登记、公示、发证、资料建档、质量检查等工作程序和要求,要强化监督指导和检查,确保改革不出差错。已发证的要开展“回头看”,质量不合格的要返工,确保将林权证发成“铁证”,使改革成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加强林权档案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保管、同步进行、规范运作”的原则,对林改中形成的各类材料,要规范存档,依法 管理,确保档案质量。 二要严格标准检查验收。各县(市)区要在明年3月底以前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自检自查工作,4月底以前将请检报告报市林改办,5至6月,市林改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县(市)区的主体改革进行检查验收。完成主体改革的地方,要科学制定检查验收方案,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强化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检查验收程序,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县(市)区政府组织检查验收,市林改领导小组再组织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补充、完善、提高,并按时组织复查。 三要完善配套改革政策。一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机制,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制定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实施办法,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化运行。三是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各级信用社要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大力发展林业小额信贷,切实解决林业生产资金不足和林农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四是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林农合作组织,引导农民逐步实现规模经营;扶持林农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五是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综合配套。 四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要积极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财政补偿、受益者补偿与合理经营自我补偿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针对林改后生态林管理难度大,商品林经营管理分散这一新情况,建立科学有效的管护机制,因地制宜联户经营、专业承包管理等形式,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要始终把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始终,坚持森林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和木材凭证运输、凭证加工的制度,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对借改革之机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依法从严查处。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五要推动特色林产业快速发展。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广大山区群众营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各地要因势利导,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立足当地资源,发挥特色优势,优化区域布局,整合要素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发展步伐,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社会和谐。 (曲靖市林改办 吕庆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