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云南省林业厅信访工作厅长接待日制度

2009-03-23 17:17:3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南省林业厅信访工作厅长接待日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诉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接访及林业信访工作,林业厅继续实行信访工作厅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访人:厅长和副厅长。

二、时间:每月安排一天,具体时间根据当月来访登记情况而定。

三、地点:厅机关办公楼。

四、等候地点:厅机关办公楼4号楼信访接待室。

五、接访内容:接待来访人员;处理阅批群众上访信件。

六、厅长接待日实行登记制度。来访人或来访代表必须预先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在厅信访办进行登记,主要登记来访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要求接访时间等。

七、接访程序:由厅信访办负责整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交给相关处室或单位提出初步答复意见,报主持信访接待日的厅领导审定,并确定接待日的来访人员和具体接访时间,在接待日由负责接待的厅领导与相关人员接待答复。具体接访时间确定后,由厅信访办电话通知来访人或来访代表届时到林业厅接受厅领导的接访。

联系人:喻懋坤

  话:5011271 

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