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 明确任务
切实抓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检查验收
省政协副主席
省林改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白成亮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
(2009年2月2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省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帮助指导下,通过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省完成确权面积23962.42万亩、占全省集体林面积的91.04%;发证面积16650.27万亩、占全省集体林面积的63.26%。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08年基本完成主体改革,确权率达90%、发证率达60%”的改革目标。昆明、楚雄、玉溪、红河、文山、普洱、大理、保山、德宏、丽江、怒江等11个州市林地确权率已超过90%;昆明、红河、普洱三个州市已向省林改领导小组申请主体改革省级验收。
根据省林改领导小组安排,从2009年2月下旬开始,计划用半年左右时间组织开展对各州市的主体改革省级检查验收。经省林改领导小组同意召开的这次会议,既是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的业务培训会、林改阶段性的工作会,又是检查验收的动员会。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增强做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是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改革进度、保证改革质量、实现改革实效,强化改革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林业行业建设、解决存在问题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林业和林业改革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动力。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既可以检验改革成果,又能够极大地推动林业行业全方位建设。这次检查验收,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和工作指导,而是按照统一的检查内容、方法和考评标准,全省统一部署、要求严格、内容具体的工作核查。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只能搞好不能搞坏。
就全国而言,云南林改起步不算最早,但开展林改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坚持加强领导、五级书记抓林改,创造条件、加大投入抓林改,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抓林改,加强培训、依法依规抓林改,强化管理、保持稳定抓林改,发展产业、突出实效抓林改的工作思路,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的林改工作。两年多的时间中所采取的措施、所完成的工作量和所取得的成效,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与国家林业局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在充分肯定林改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在改革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展不平衡,部份地方存在厌战松懈情绪,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二是一些地方急于求成,放松了对工作质量的要求,操作不规范,改革方案粗糙,自留山、责任山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确权到户率不高,联户发大证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三是民主决策的程序不完善,承包合同不规范;四是林权勘界马虎,宗地勘测面积精度低;五是林权登记等表格和林权证填写不完整,附图制作粗糙;六是林改痕迹资料不全,档案收集、管理工作滞后;七是对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区、公益林中集体林改革的政策理解有偏差;八是州、市之间山林权属纠纷矛盾解决进展缓慢,国有林与集体林的纠纷增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难度大,如何既切实保证本集体经济组织广大林农平等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又维护当时程序合法的流转合同的稳定,成为各地林改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九是林权证发放进展缓慢;十是林改工作经费缺口仍然存在,财政部下达集体林改工作经费到县后,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十一是相关配套改革政策滞后。农户林权抵押贷款手续复杂,信贷品种与林业生产特点还不相匹配,现行森林限额采伐政策和采伐管理方式还不能极大地提高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公益林补偿标准低影响林农利益,森林资源流转平台等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林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进艰难等。另外,有的地方林产业规划滞后,林木采伐各种收费不少,林农尚未真正得到改革的实惠。
以上这些问题,有客观存在的一些原因,也有主观上工作不够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坚决杜绝那种认为既然取得了这样那样的成绩,这次检查验收就可以轻松搞形式、走过场,就可以轻松通过的错误认识,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好检查验收工作。要通过这次检查验收,严肃认真地开展核查,达到总结经验、检验结果、查找问题、实施整改,确保主体改革质量,确保发放到林农手中的林权证都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绿色“铁证”。
几年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林改是一个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一定区域内一个环节的问题就是该区域系统的问题。所以各地在这次检查验收中能否顺利通过,能否达到合格要求,事关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局的社会声誉,事关各级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事关林业事业的发展环境,事关林业每个单位、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单位都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验收,积极支持和参与检查验收,要克服盲目自满情绪和麻痹的思想,根据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严肃对待,全力以赴,扎实整改,形成人人知晓检查验收,人人关注检查验收,人人自觉参与检查验收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省级检查验收工作要紧密结合林改工作实际,围绕林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核查与整改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开展检查验收。为完成好检查验收工作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检查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林改领导小组要从思想上提高对检查验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听取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挂钩联系的要求主动参与检查验收工作督查和指导;各级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检查验收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掌握情况,指导业务,组织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为职责范围内检查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必须亲自抓检查验收工作,真正形成上下联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分头抓,工作班子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的局面。检查验收汇报会要求各州市林改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作情况介绍,各县(市、区)林业局长、林改办主任到会。
(二)精心组织,加大督办力度 为了保证检查验收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要认真抓好每个阶段的计划、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今天的动员培训会以后,各单位都要拿出工作方案和保障落实措施,及时召开会议,有目标、有重点地抓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各州市要加强与省林改办的联系,做到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对各单位检查验收工作的进展情况,省林改办要以信息的形式加以通报。
(三)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 这次检查验收的结果要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哪个单位、部门出现影响全省检查验收结果的问题,年度考核、评选先进、选拔任用干部要实行一票否决。问题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我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下派的检查验收组的每个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加强廉政建设,要特别注意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准弄虚作假,不准索拿卡要。要严格按照检查验收的办法、标准、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一个政策兑现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副担子挑到底,对检查结果检查验收组成员都要签字予以确认,对结果负责,确保林改检查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真实反映、及时报道检查验收工作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和剖析检查验收中的正反面典型,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支持我们切实搞好检查验收及林改工作。各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本单位内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改和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注意工作方法,保证检查验收工作不走样
一是要突出重点。验收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经费筹措及使用、宣传培训、依法依规操作、纠纷调处、林权明晰、宗地勘测、档案资料资源管理等十个方面的内容。这十个内容中,依法依规操作、林权明晰、宗地勘测、档案管理是林改的核心,纠纷调处是林改的基础,组织领导、经费筹措及使用、宣传培训、资源管理是林改的保障措施。检查验收既要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又要突出重点核查核心内容。
二是要把握难点。对检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怎么对待,如何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解决,是这次检查验收的难点。各地要本着边检查、边研究、边整改的方法组织好、实施好这次检查验收。
三是要全面推进。要采取技术措施,认真开展林地确权与宗地勘测精度的核查;要虚心听取社会群众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解决得如何,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态度问题,也是我们实现检查验收工作目标的重要前提;要以查促改,认真实施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检查中要找准存在的问题,不护短、不隐瞒、动真格,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加以纠正,对严重问题要重点研究弥补措施。 四是要认真做好“五个结合”。一要把检查验收与做好主体改革扫尾工作结合起来,已经申报省级验收的要继续抓好主体改革“回头看”工作,还没有完成任务的要尽快组织完成任务;二要把检查验收与查找问题、实施整改结合起来,检查中发现什么问题就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什么问题;三是要把检查验收与抓好配套改革的调研结合起来,主体改革是基础,配套改革是措施,盘活资源、发展产业、搞活经济、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林改的最终目的。要围绕现代林业建设,结合这次检查验收开展体系如何建立、政策如何配套、机制如何创新的配套改革工作调研;四要把检查验收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五要把检查验收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
三、以检查验收工作为契机,推动我省林改工作全面发展
这次检查验收,是主体改革即将结束、配套改革即将全面启动的标志。要以主体改革检查验收为契机,强化整改落实,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补充、完善、提高,并按时组织复查。对已发证的、质量不合格的要返工,确保将林权证发成“铁证”。按照省委李副书记2008年11月1日到林业厅调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讲话精神,在认真组织做好省级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表彰大会,对改革进度快、质量好、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率高的州(市)、县(市区)、乡镇实行表彰奖励,对进度慢、质量差、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州(市)、县(市区)、乡镇进行批评,实行戴帽管理,限期整改。
在全力以赴抓好主体改革扫尾和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尤其要认真研究深化改革(也就是配套改革)的工作目标、内容和要出台的政策措施,尽快启动并全面推进配套改革,争取在商品林采伐管理、低产低效林改造、集体林地林木使用权流转、生态公益林、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林木保险、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切实转变林业部门职能等方面有实质性突破。要强化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加强与改革后的体制、机制相适应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建设,巩固主体改革成果,确保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促进林业改革和林业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