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举办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培训班
2010-01-15 16:13:38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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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不仅仅是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提供资金来源,实质上是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承认,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更好地调动他们投身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更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促进公益林的保护与发展,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机制问题,使林业经营思想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将极大地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水平。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业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人们对林产品和生态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强。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启动实施,结束了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开始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对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对加快林业生态建设、促进林农增收致富、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度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近日,富源县组织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有关技术人员培训富源县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是讲解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相关表格及合同的填写;二是讲解富源县2009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测算及分配。通过集中培训,提高了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使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兑现业务技术,避免和杜绝在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中出现失误。 (曲靖市林业局 曹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