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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转变职能规范管理

2010-01-25 16:50:3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办事程序,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云南省林业厅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工作规则》,对各类会议、公文处理、公务活动、经费审批等作了进一步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机关日常工作秩序: 一是建立了民主科学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主要由厅党组会、厅务会和厅专题会议进行。 二是制定了厅《公务活动制度》、《督查工作制度》、《公文审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三是建立林业重大决策听证制度。2009年,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厅林业重大决策听证的范围、职责分工、听证程序、听证报告的起草和审查、听证结果的处理和相关违反听证规定情形的处理等内容,促进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四是切实加强对林业重要部门、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注意跟踪检查各项重大改革、重点工程建设中权力运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06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先后8次参与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林业厅新建办公楼等相关工程招标情况进行监督。民主高效的决策机制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