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及案件查处工作
2010-03-01 15:23:36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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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落实省政府2010年森林防火命令和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查处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要求,保山市森林公安机关迅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认真抓组织部署、抓任务落实,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腾冲、隆阳切实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加强火源管理和人员管理,积极防范火灾案件的发生。在交通要道和重点地段严格检查进山入林的人员和车辆,严禁火种进山,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重点林区、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墓地坟头等重点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巡护,发现可疑现象或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处理,严防引发森林火灾。昌宁、施甸、龙陵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全民防火的氛围,备战森林防火工作。主动先后深入群众较为集中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宣传中,以学习、宣传《森林法》、新《森林防火条例》为重点,采取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粘贴标语等方式,传播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倡导文明、规范用火,牢固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及在校师生都受到了教育,增强了森林防火意识,对整个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保山市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 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