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人民政府发布2010年森林防火戒严通告
2010-03-23 15:57:22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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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理州旱情持续加剧,森林植被极度干燥易燃,持续高森林火险,森林火灾呈一触即发态势,森林防火面临历史罕见的严峻形势。为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大理州人民政府于2010年3月18日发布了《关于2010年森林防火戒严的通告》。 《通告》规定,2010年森林防火戒严期为:2010年3月18日至5月30日;戒严区域为:全州范围内的林地及距林缘500米以内的区域。在戒严期内,凡进入戒严区范围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六大禁令”。未经县级以上森林防火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施工等作业;民族、民间、民俗活动及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需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要求制定专项防控预案,上报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接到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并及时组织扑救。 凡违反《通告》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通告》的,按有关规定严厉问责。(大理州林业局 李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