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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督查、复查西双版纳州2010年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

2010-08-17 15:43:1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2010年8月6日—11日,国家林业局退耕办副主任张秀斌、核查处处长吴转颖、国家林业局昆明院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等6人在省林业厅、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州2010年退耕还林阶段性验收工作进行督查、复查工作。 全州2010年退耕还林阶段性验收面积为2002年实施的退耕地还生态林36104.8亩,2005年实施的经济林面积30亩,共涉及3个县(市)17个乡镇87个村,根据《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林退发〔2008〕146号)和《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重点核查验收)补充规定》,验收抽取全面总面积的50%进行重点核查验收。在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和安排下,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承担2010年西双版纳州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性验收工作,共抽查面积19301.3亩,占全州实施总面积的53.5%,涉及3个县(市)11个乡镇,51个村,1222个小班。验收结果为:全州2010年退耕还林阶段性验收保存面积19301.3亩,面积保存率100%;保存合格面积19301.3亩,占保存面积的100%;保林权证发放面积19301.3亩,发证率为100%;建档面积19301.3亩,建档率为100%;管护面积19227.9亩,管护率为99.5%;成林面积为18703.7亩,成林率为96.9%。 在听取了我州2010年退耕还林阶段性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果汇报后,国家林业局督查、复查组实地抽查了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造林地块1674多亩,并查看了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阶段性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和档案管理情况。 经现场查看工程实施及内业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复查组认为我州2010年退耕还林阶段性验收工作机构健全,组织领导工作程序规范,验收工作质量高,项目实施完全达到国家工程实施的要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有力的保障。 同时,检查组要求我州各级工程管理部门认真总结验收工作经验,为2011年阶段性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包晴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