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拟认定第六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及第一、二、四批龙头企业通过复评的公示
2010年云南省林业厅相关部门按《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成立专家组,对各州(市)林业部门上报的企业材料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查和遴选,并对达到认定条件及复评要求的部分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和量化评分。2011年1月,省林业厅党组会议对遴选出的企业和达到复评要求的第一、二、四批的龙头进行了研究讨论,拟批准42户企业为第六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同意59户龙头企业通过复评。
按相关规定,现将拟批准的第六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42户、通过复评的59户龙头企业和被取消龙头企业称号的4户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联系人,张俊波,省林业厅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
电话(传真):0871-5011507
举报,省监察厅驻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室0871-5011416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