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职改〔2011〕7号
云南省林业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1年度
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林业局,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48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应符合省人事厅、省林业厅2005年12月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专〔2005〕118号)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要求
凡上报评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2份(一律用16K纸双面打印,不得增减表格内容和页码)。
(二)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任现职期间的聘书。
(四)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五)履现职以来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
(六)履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著作1部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州市县及以下2篇以上。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填写《论文证明》,其中:主论文(答辩论文)一式6份,其他论文一式1份。其他有关论文篇数不限各一式1份。发表论文须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如有著作,须正式出版。
(七)《云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25份(需打印并用A3纸复印),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单位必须核实简表内容、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公章,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申报材料第一项不装订,第二至五项必须按顺序装订成一册,论文也应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代表论文和著作除外)。不按要求的,材料退回。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必须是2009年度和2010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或称职(合格)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要认真如实填写有关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审核后盖章,否则,申报不予受理。其中:任现职来历年考核等级(表九)单位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三)各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相关复印材料审核盖章。同时,还应将学历学位证书、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任现职期间的聘书、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地厅级以上奖励证书和论文(著)原件报厅人事处审核。
(四)申报时间。各州市和省属单位须在
(五)论文答辩。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的人员论文一般都要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暂定在7月底或8月初),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于
请各州市林业局及时将此文件转发到县(市)、区林业局。本通知及相关申报表格,可登录www.ynly.gov.cn网站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5011402。
附件:201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