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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1年度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03-29 16:17:28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职改〔20117

 

云南省林业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1年度

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林业局,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48)文件精神,现将今年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应符合省人事厅、省林业厅200512月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专〔2005118)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要求

凡上报评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2份(一律用16K纸双面打印,不得增减表格内容和页码)

()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任现职期间的聘书。

()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履现职以来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

()履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著作1部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州市县及以下2篇以上。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填写《论文证明》,其中:主论文(答辩论文)一式6份,其他论文一式1份。其他有关论文篇数不限各一式1份。发表论文须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如有著作,须正式出版。

()《云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25(需打印并用A3纸复印),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单位必须核实简表内容、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公章,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申报材料第一项不装订,第二至五项必须按顺序装订成一册,论文也应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代表论文和著作除外)。不按要求的,材料退回。

三、注意事项

()申报人必须是2009年度和2010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或称职(合格)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

() 要认真如实填写有关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审核后盖章,否则,申报不予受理。其中:任现职来历年考核等级(表九)单位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相关复印材料审核盖章。同时,还应将学历学位证书、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任现职期间的聘书、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地厅级以上奖励证书和论文(著)原件报厅人事处审核。

()申报时间。各州市和省属单位须在620630将申报材料报省厅人事处(职改办)。同时填写《2011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统一用Excel中文电子表格制作)以及与名册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逾期申报的,不再受理。各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州市林业局统一汇总上报。

()论文答辩。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的人员论文一般都要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暂定在7月底或8月初),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于20111231前到省林业厅人事处取回评审材料,逾期不退,材料将统一销毁。

请各州市林业局及时将此文件转发到县()、区林业局。本通知及相关申报表格,可登录www.ynly.gov.cn网站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5011402

 

附件:201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1年申报高职文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