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组织工作机构,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拓展政务公开形式,为全面推进“森林云南”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建立制度
为做好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全厅各处室、各单位广泛动员,深入贯彻,确保各项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一是成立机构。我厅成立了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长担任,驻厅纪检组长和分管副厅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各有关处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进行实施落实。2010年,因领导变动,我厅又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新增2名副主任,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责任。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编制了《云南省林业厅政务公开详细分类目录一览表》,明确了各类别公开项目的公开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程序和责任部门,并通过“云南林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出台了《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信息员、信息约稿、定期通报、表彰奖励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稳步推进。将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经费预算,每年单列15万元作为专项工作经费。
二、建章立制,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分工责任制。厅办公室负责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厅办公室、法规处负责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厅人事处负责人员保障的落实,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厅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信息编报发布的日常维护工作,各处室、单位负责按要求提供需发布的信息等。
二是建立预先审查机制。机关各处室在政务公开之前事先审核,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必须审核的内容,按规定填报《政务公开事项审批表》。
三是建立主动公开机制。凡林业工作中应当让社会公众、林业系统、厅内部知晓与参与的事项,各处室(局、站)都主动地在相应的范围内及时公开。
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宜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机构简介、林业概况、领导讲话、林场公园、科技合作、政策法规、党建政工、资源林政、龙头企业、人事教育、生态建设、生态人文、自然保护、造林绿化、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生态旅游、林业宣传、农村能源、地区特色、资源管理、在线服务、厅长信箱、行政许可、网上申请、文件下载、绿色环境基金、在线调查、信息报送、林业论坛、网上信访等内容。
三、强化措施,全力拓展公开范围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我厅按照《条例》精神,认真参照省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林业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厅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完善厅林业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和办理制度。建立行政许可受理与审核审批分离制度,不断规范运作及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将办事流程、工作制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为群众查询和监督提供便利。
三是抓好制度落实,努力推进各项工作。2010年,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厅已上传40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相关信息到云南省政府信息查询系统,并提交急需办理的重大决策听证和通报的内容,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重点工作通报实施方案》、《云南省林业厅重要事项公示实施方案》,先后在省政府网站上对61项林业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对22项林业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对人事、财务等临时性、阶段性的事项随时进行公开。不断加强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管理工作,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电话接线办理公示制度》,配备了专线电话并由专人负责。明确了阳光政府“96128”电话查询和“云南省政府信息查询”网络查询事项的办理流程、接线员、查询员和办理处室的责任职责,完善了查询电话接线和答复工作制度,规范了我厅政务信息电话和网络查询运转程序。为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建设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许可原则,落实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办结公示制度》,每半月在省政府重要信息公示的网站上对审批完毕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2010年,我厅共接到行政许可申请1603件,受理1478件,办结1359件,转报国家林业局118件,所有办结的行政许可项目都及时进行了公示。限时办结率和首问首办率达到100%,没有一件投诉受理工作的情况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开制度,对委托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认真清理, 2010年8月,以云南省林业厅第6号公告的形式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布。公告了云南省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云南省森林公安局、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云南省森林自然中心、云南省人民政府呈贡木材检查站、云南省人民政府华坪木材检查站、云南省人民政府楚雄木材检查站、云南省林业厅楚雄林政稽查大队、云南省林业厅华坪林政稽查大队、云南省林业厅呈贡林政稽查大队、云南省木材检查总站等11家委托执法单位的名称、办公地点、邮政编码、联系方式、投诉电话以及其相应的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依据等详细内容。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省林业厅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积极开展政策调研,相继起草和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条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在林业厅网站上公诸于众,或者编印成册向社会宣传发放。
四是建立完善的林业政务信息数据库。加大在网上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程序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公众全面、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务信息。2010年,共办理回复“ 96128”电话政务查询信息条目269次,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回复有关“林权证办理”、“林改收费”、“林政管理”、“林业产业”、“干部招考”、“晋升工资”等政务信息网络查询问题65次,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新闻4124条;我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信访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部署,共受理来信、来人、网上信访124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规定,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没有发生大的集体性上访事件。
五是利用《云南林业》杂志平台做好林业信息发布工作。
围绕云南林业发展主题,《云南林业》开设了特别关注、决策与指导、专稿、政策服务、绿海短波、大事记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发布林业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法规、重要活动和全省林业工作动态。
六是加强对新闻舆论的舆情监测,积极做好林业新闻报道工作。2010年,我厅围绕林业工作大局,主要开展了抗旱救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重点工作宣传。制定了4个专题宣传方案,主动请示报告国家林业局宣传办、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新闻协调处,及时向媒体发布林业宣传要点和林业工作新闻信息。全年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情况通报会7次、集中采访6次,每次都有20多家中央驻滇和省级媒体参加。此外,我厅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召开了《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厅和驻昆媒体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用稿820多件,其中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用稿148件。在《人民政协报》《云南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等媒体推出林业宣传专版50个,其中《云南日报》47个。新闻宣传呈现“四增多”,即集中采访增多,重要稿件增多,头版头条和报眼等重要位置增多,专版宣传增多的明显特点。2010年,我厅继续开展了与《红旗画刊》、《人民政协报》、《中国绿色时报》、新华网云南频道等媒体的合作,在新华网云南频道发布各类新闻信息1200多件。与省委刊物《党的生活》及其姊妹刊《致富天地》签订了合作协议。此外,还注重在新华手机报、农信通等新媒体上发布新闻信息。在国家林业局“关注森林网”发稿31篇。
四、提高认识,健全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我厅按照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指派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工作信息更新和信息监测,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合理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一方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另一方面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考核检查,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与被监督义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布了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到目前为止,我厅未接到一起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或举报,没有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公开信息
一是公开林业行政权力运行的重点内容。将厅政务公开详细分类目录、内容进行全面、及时、主动地公开,清理、规范和公开林业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并编制了省林业厅行政审批职权目录,对目录中公开的每一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依照运行程序绘制并公布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通过印制成册发送管理相对人、在内外网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将审批结果上网公布,接受群众查询和监督。公开内部行政权力运行事项,将群众关心的厅机关、直属局招考公务员和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职位岗位、条件及结果以及厅机关招投标项目、方式、结果等按程序公示并通过内外网公开。将林业系统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通过下发文件、召开有关会议和登录内网等形式,在林业系统范围内公开。厅机关内部在实行工作情况通报和资料共享的基础上,通过发布文件、召开会议、公示等各种形式,公开厅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评先评优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讲求实效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便民工作。实行窗口公开、媒体公开、文件公开、网络公开等多种形式,狠抓公开的硬件、软件建设。加强厅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建立行政许可受理与审核审批分离制度,不断规范运作及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完善了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守则、服务承诺等管理制度。将办事流程、工作制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为群众查询和监督提供便利。加强厅内外网建设,及时将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各项林业工作信息在网上公开。对人事、财务等临时性、阶段性的事项随时进行公开,将林业改革等重要政策性文件在《云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及时发布,并利用新闻广泛深人地报道林业各项工作。此外,还利用文件、会议、收费表、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目前急需培养建设一批业务精通、政策性强的专业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硬件设施和投入还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效果评估等一系列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具体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支持,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二是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我厅网站相应的功能模块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网站的互动性,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四是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各方面培训,加强软硬件投入。五是进一步加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改进对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检查工作,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