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在省林业厅开展巡视工作的通知

2011-06-24 15:44:12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发〔201116

 

 

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在省林业厅开展巡视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州市林业局:

根据2011年省委巡视工作计划,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1614开始至8月下旬,对省林业厅进行巡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委第三巡视组的主要任务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云南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省委第三巡视组主要对林业厅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以及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二、省委第三巡视组成员

华苑生 男 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正厅级巡视专员

  玲 女 省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

黄赤钢 男 省委第三巡视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平 男 省委第三巡视组副巡视员

王继秋 男 省委第三巡视组正处级巡视员

李艳欣 女 省委第三巡视组副主任科员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巡视组在林业厅巡视期间,将通过召开会议、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深入到基层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为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协调,省林业厅成立了党组书记、厅长陈玉侯任组长和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拉玛·兴高任副组长的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厅办公室等相关处室为成员单位,按照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好巡视期间的协调服务工作。

(二)请厅领导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安排好时间,参加巡视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和个别谈话等;有关处室按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林业厅协调配合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好巡视工作。

(三)巡视组将从6月底开始,选择部分厅属单位和州市县林业局进行巡视调研。请16个州市林业局将近三年来简要工作情况和对林业厅党组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15日前报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转省委第三巡视组收),同时请提供电子文档(邮箱lytjjsh@126.com)。

(四)巡视期间巡视组的办公地点设在林业厅办公楼一号楼11191120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5039100;为便于工作联系,省林业厅党组确定了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周云辉为联络员,负责有关协调联络工作(联系电话:5011416(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