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森林公安端掉一非法加工天然林木窝点
2011-10-13 16:17:4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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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宁县森林公安在开展“亮剑行动”中,经过深挖排查,依法端掉在县城区某民居从事非法木材加工天然林木的一个窝点,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处以行政罚款。 该木材加工点是湖南省谭某租用民房经营,其凭借自身手艺专长,在未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购椿木和一些零星杂木加工楼梯扶手销售,牟取经济利益。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执法人员对现场查获的非法收购椿木、其他杂木4.25立方米和一些成品、半成品楼梯扶手全部没收,对谭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相关法律教育。 (富宁县林业局 何金燕 谭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