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2年度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
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林业局,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39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应符合省人事厅、省林业厅2005年12月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专〔2005〕118号)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要求
凡上报评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2份(一律用16K纸双面打印,不得增减表格内容和页码)。
(二)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任现职期间的聘书。
(四)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五)履现职以来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
(六)履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著作1部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州、市、县及以下2篇以上。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填写《论文证明》,其中:主论文(答辩论文)一式6份,其他论文一式1份。其他有关论文篇数不限各一式1份。发表论文须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如有著作,须正式出版。
(七)《云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25份(需打印并用A3纸复印),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单位必须核实简表内容、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公章,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申报材料第一项不装订,第二至五项必须按顺序装订成一册,论文也应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代表论文和著作除外)。不按要求的,材料退回。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是2010年度和2011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或称职(合格)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要认真如实填写有关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审核后盖章,否则,申报不予受理。其中:任现职来历年考核等级(表九)单位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三)各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相关复印材料审核盖章。同时,还应将学历学位证书、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任现职期间的聘书、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地厅级以上奖励证书和论文(著)原件报厅人事处审核。
(四)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的要求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执行。
(五)申报时间。各州、市和省属单位须在
(六)论文答辩。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的人员论文一般都要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暂定在7月底或8月初),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 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员的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请各州、市林业局及时将此文件转发到县(市)、区林业局。本通知及相关申报表格,可登录www.ynly.gov.cn网站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5011402。
附件:201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林业工程 高职评审 通知
云南省林业厅人事处 2012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