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办〔2012〕20号
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
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作业设计
编写提纲(试行)》的通知
各州、市林业局:
为规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作业设计,提高造林质量,确保试点成效,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造林补贴试点工作意见和国家林业局印发的《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省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实施现状,在认真分析当前造林补贴试点项目作业设计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编制了《云南省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作业设计编写提纲(试行)》,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厅造林绿化处。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联系人:曹波 电话:0871—5011302
云南省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作业设计
编写提纲(试行)
一、封面
云南省XX县(市、区)XX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作业设计说明书
XX县(市、区)林业局
二O一X年X月
二、扉页
设计单位:
资质证书号(缩印件)
编制组组长:
编制组成员:
三、职签页
设计负责人: (签名) 职称: 日期:
编写: (签名) 职称: 日期:
校对: (签名) 职称: 日期:
审核: (签名) 职称: 日期:
州(市)审批:(分管领导签名) 日期:
州(市)林业局签章
四、项目乡(镇)(林场)示意图
五、前言
六、目录
七、正文
(一)项目提要
项目名称:云南省XX县(市、区)XX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
组织实施单位:XX县(市、区)林业局
建设内容:规模、树种
建设范围:涉及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数),造林主体(造林农户数、经济合作组织数、国有林场职工数)。
造林合同:共签订X份。其中:造林主体自主造林X户、X亩,委托造林X户、X亩。
造林时间:
补贴标准:
补贴方式:现金直补X户、X万元,委托造林X户、X万元。XX年兑现补贴金额的50%,XX年检查验收合格后兑现补贴金额的50%。
投资构成:中央财政直接补贴XX 万元,其中:XX年到位XX 万元,XX年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XX 万元,造林主体自筹XX 万元、投工投劳折抵XX 万元。中央财政间接费用XX 万元。
效益估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
(二)项目背景
设计依据:项目计划文件,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工作意见(财农〔2010〕103号,财农〔2011〕97号),《造林技术规程》(GB/15776-200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等,
布局原则:
政策宣传:时间、方式等;
群众申请:申请参与项目造林户数、面积、树种等;
拟定造林主体:
公告公示:
签订合同: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乡(镇)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基本情况;
项目造林树种选择:当地种植情况,群众积极性;
项目造林地基本情况:地类、权属、立地条件、小班(地块)数等;
(四)造林设计
造林模型:立地条件、树种、种苗规格,林地清理及整地方式规格,造林密度、配置方式,造林季节,施肥种类、数量,抚育时间、方式、次数,管护方式等。
(五)种苗设计
树种、品种、规格、来源、调购、监管方式等;
(六)组织实施
实施方式:自主造林;委托造林;
进度安排:
保障措施:
(七)附属工程
水、电、路等(若有必要);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投资概算:
资金筹措:直接补贴,间接费用
资金管理与使用:直接补贴,间接费用
(九)效益估算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
八、附表
XX县(市、区)XX年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造林小班一览表
九、附图
XX县(市、区)XX年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造林设计图
十、附件
1.XX县(市、区)XX年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造林合同(格式)
2. XX县(市、区)XX年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造林申请(格式)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4.专家审查意见
XX县(市、区)XX年中央财政补贴试点
造林申请(参考格式)
XX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XX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意见(财农〔XX〕X号),我自愿申请列入XX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造林,自觉遵守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申请造林地点: ,造林面积: ,造林树种: 。
申请补贴方式(现金直补,委托造林)。委托造林其他相关事宜在造林合同中约定。
申 请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XX年X月X日
乡(镇)林业站审查意见:
县(市、区)林业局审核意见:
XX县(市、区)XX年中央财政补贴试点
造林合同(参考格式)
甲方:县(市、区)林业局
乙方:造林主体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审核及向社会公示。乙方位于 乡(镇) 村 社 山(座标: )的荒山(荒地) 亩,列入 年中央财政补贴造林试点,造林树种 ,造林后10年内不得主伐。
双方约定为现金直补。即乙方按照造林作业设计要求自主造林,造林完成后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验收后按合格面积兑现中央财政补贴的50%(即XX元/亩)。下达任务第四年通过省级以上检查验收后按保存合格面积兑现中央财政补贴的50%(即XX元/亩)。
或(乙方委托甲方造林和管护至省级验收。即甲方按照造林作业设计要求组织造林和管护,通过省级验收后交还乙方经营管理,其林木及附属产品收益归乙方所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全部由甲方用于造林、补植补造和管护。甲方移交造林地给乙方时,造林株数保存率≥80%。)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损失。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以上两种补贴方式由各地自选确定)
签订时间: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