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加大《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宣传力度
2012-07-16 09:34:0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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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林业局加大对《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力度,确保《条例》新规贯彻执行到位,促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并自觉尊守,依法推进“森林广南”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广南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工作,《条例》公布实施后,及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宣传。从网上下载《条例》并印制1000余份,下发局属各股(室)、站(所)、单位和征占用林地企业进行学习宣传、深入领会《条例》新规。二是强化学习。组织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特别是资源林政股、林政稽查股、林业服务中心、林调队和县森林公安局等涉及执法单位干部,要切实掌握《条例》各项条款,做到了如指掌,确保执法不偏、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三是专项宣传。充分利用每年开展的三月法制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全国科普日、科技文化三下乡和“12.5”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深入各乡(镇)、县城莲湖公园等群众集聚地方进行摆摊设点专项,发放宣传资料和接受群众咨询。四是“工传结合”。切实把林业各项重点工程项目与《条例》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在工作中宣传和在宣传中工作”,“以工带宣、以宣促工、工宣互补、工宣两进”。四是明确职责。要求各乡(镇)林业站多方法、多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条例》的基本内容,并能利用《条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截止目前,全县共组织召开各类宣传发动会议20余场(次),参会人员2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通过多方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新规知晓提高,自觉遵守,积极参与“森林广南”建设。 (广南县林业局 董加顺 王光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