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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侯厅长在2012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12-01-19 10:33:4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以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                                                       掀起森林云南建设新高潮                                                    ——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陈玉侯                                                             2012年1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森林云南建设推进大会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动员全省务林人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掀起森林云南建设新高潮。      一、2011年全省林业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林业系统紧紧围绕桥头堡和森林云南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初步统计,下达中央、省级林业投资52.1亿元,同比增长11.6%;完成营造林1060万亩,为计划的1.63倍;实现林业产值670亿元,同比增长16.5%,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一)森林生态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迎来新机遇。我们紧紧抓住桥头堡建设战略机遇,深入研究林业在桥头堡建设中的功能定位、特色优势、建设重点、拓展方向、政策需求,提出把生物多样性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列为桥头堡建设战略目标。在国务院组织起草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意见过程中,先后陪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国务院联合调研组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主动参与我省桥头堡建设课题研究,积极向中央有关部委反映我省森林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发展潜力,争取纳入桥头堡建设总体规划。同时,组织编制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规划》,并专程到国家林业局汇报规划编制情况。通过努力,国发〔2011〕11号文件明确把“建设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作为桥头堡建设的5大战略定位之一。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也明确把“建设森林云南,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建设”作为今后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6大目标之一。国家林业局还将与省政府签订部省战略合作协议,明确林业支持桥头堡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我省林业改革发展迎来了新机遇。      (二)林业发展思路进一步清晰。通过编制《云南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规划》以及林产业、科技推广、湿地保护、林地保护利用等专项规划,组织起草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关于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筹备召开森林云南建设推进会,使森林云南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目标做到了有机统一,林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进一步明晰,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为林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改革发展中凸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得到破解。针对我省林业改革发展中凸现的问题,我们深入研究、大胆探索,积极争取支持,取得了重大突破。省级以上公益林实现了同等标准补偿和管护补助全覆盖。全省1.78亿亩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全部纳入生态效益补偿或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补助范围;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还决定从2011年开始将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5元提高到10元,达到国家标准。补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森林政策性保险范围大幅扩展。森林火灾保险试点由昆明等5州市扩大到了15个州市,投保林地面积达3.26亿亩,涉及林业经营者820余万户。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由西双版纳、普洱、临沧3个州市6个县扩大到保山、迪庆5个州市14个县。森工企业职工生产生活得到保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出台了天保二期的政策措施,组织完成了省、县两级实施方案编制,将资金、任务、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和单位,使11980名森工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17374名离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了从一期到二期的平稳过渡,保持了社会稳定。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即将启动。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专题听取我厅关于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的情况汇报,决定从今年起用10年时间,在生态脆弱区实施1000万亩25度以上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这是生态建设的重大举措。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即将实施。报请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明确了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方式,为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体不顺的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迈出新步伐。坚持以规范林权管理为核心,积极搭建林权交易平台,组建了省级林权交易中心,建成州(市)、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117家,开通了全省林权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了林权管理网络化、数字化进程,进一步规范了林权流转管理。先后依法流转林地779万亩,流转金额24亿元。成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67家,认证评估咨询人员700多名。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编印了《林权抵押贷款简明实用手册》,有效推进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突破70亿元,居全国第一位。与省供销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章程》、《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2024个,涉及林农11.4万户、林地面积436.7万亩,14个县、市、区成功申报为国家林业专业合社示范县。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全面推行林木采伐管理公示制,进一步完善了林木采伐管理政策和措施。      (五)林业生态建设保护成效明显。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林地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编制完成了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面启动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及巩固成果造林469万亩;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5万户、节柴改灶12万户,分别比计划增0.5万户和2万户;完成湿地恢复工程5项,新增国家公园3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8个;科学编制了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昆明轿子山成功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争取国家、省级投入森林防火经费1.1亿元,批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5亿元,发生的108起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3%,火案查处率88%,受害率0.3‰,各项防控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发生林业有害生物466.56万亩,防治率达89.8%,成灾率5.8‰,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有害生物防治先进单位;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共受理各类林业案件19779起,查处19498起,查处率达98.58 %,有力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六)林业产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投放林业贴息贷款8.54亿元;完成木本油料基地建设560万亩、占年计划的124%;以桉树、竹材等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达到2000万亩;启动实施了珍贵及特殊树种培育试点,建成珍贵用材林基地300万亩;完成中低产林改造407万亩,比上年翻了一番;林业企业超过1万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52户、产值达269.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58户、52.4亿元;昆明杨林家具产业园区、昆明泛亚国际林产业园区、玉溪林产业园区等相继开工建设,楚雄野生菌、宜良观赏苗木等一批林产品交易市场初步形成。       (七)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全面完成了2010年跨年度实施改造建设任务;2011年4560户建设任务已全面开工,到位资金2.6亿元,占计划投资的89%,完成投资1.8亿元,超过计划投资的60%。基层站所条件进一步改善。争取国家、省级资金6125万元,新建、改建森林公安派出所121个、乡镇林业站50个、标准化林业站6个、木材检查站8个,建立了木材运输管理网络平台,实现了木材运输证管理全国“一票通”。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承担完成了国家及省部级科技攻关2大类17项,科研成果获奖41项。完成良种审(认)定74个,推广新技术、新品种82项。建立科技示范县10个、标准化示范区6个、示范基地11个,示范面积1.6万亩,带动推广面积32.4万亩。完成26个林业标准编制,评审通过14个。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出台了《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已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二审程序。林业普法工作成效明显,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许可管理更加规范,公开、公正、高效办理了1500多件行政许可事项,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      在切实抓好各项林业重点工程的同时,高度重视抓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林业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了“学习杨善洲精神、争做人民满意的好公仆”和林业工程、资金、干部“三个安全”等党性党风教育活动,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保证了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平安林区创建、林业信息化、老干部管理、林业宣传、社保、综治维稳、工青妇、机关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林业宣传工作获得国家林业局考核评比第一名,纪检监察、综治维稳、提议案办理、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会等工作分别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当然,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地方对森林生态建设重视不够,政策措施不力,资金投入不足,工作成效不够明显;有的地方在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中出现偏差,作业设计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超标准改造和超指标滥伐的现象,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的对深化林业改革存在畏难情绪,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林改配套改革推进缓慢;林业自然灾害频繁,缺乏有效的防灾减灾手段,林业灾害损失严重;少数干部作风漂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二、认真贯彻落实森林云南建设推进大会精神      森林云南建设推进大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2009年12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明确了森林云南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时隔两年,再次召开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参与面最广的推进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了森林云南建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桥头堡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学习好、传达好、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系统面临的首要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方案,认真负责向党委、政府汇报,采取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充分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改革,确保森林云南建设取得实效。      (一)必须把深化认识作为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的基本前提。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具有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有专家把森林生态系统比喻为“地球之肺”,把湿地生态系统比喻为“地球之肾”,把生物多样性比喻为“地球的免疫系统”,这些系统中无论哪个系统被损害或破坏,都会影响地球的生态平衡,危及人类的生存发展。我省地处长江、珠江、澜沧江、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等6大水系源头或上游,是东南亚国家和我国南方大部分省区的绿色“水塔”,是我国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和物种遗传基因库,是外来有害生物、疫病的天然阻隔屏障,是我国重要的碳库;在全国50个重要生态功能区中,云南占10%,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达1.48万亿元,位居全国前列,生态区位和生态功能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要做到生态立省、保护七彩云南、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抓好森林云南建设是根本前提和重要基础。我们在抗击百年未遇特大旱灾时都有切身体会,生态环境好的地方,旱情就轻、损失就小;生态环境脆弱的地方,旱情就重、损失就大。可以说,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各级林业部门作为生态建设的主力军,承担着“建设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管理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改善和治理荒漠生态系统、维护和发展生物多样性”的重大职责,必须以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加快森林云南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以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广泛、深入、持久地掀起森林云南建设热潮,为构建我国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必须把维护生态安全作为森林云南建设的首要任务。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和人口不断增加,生态建设保护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据统计,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13.4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3%,每年流失土壤5亿多吨;25度以上陡坡地1197.8万亩,需实施生态治理;岩溶面积达1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8.14%,仅65个重点县、市、区的石漠化面积就达4322万亩,治理任务繁重,生态恢复难度大;天然湿地面积逐年减少、蓄水量降低、污染和富营养化严重,生物多样性减少;外来有害生物威胁日益增多,防治难度加大;中幼林面积比例高达56.9%,亩均森林蓄积量和生长量分别仅为7立方米、0.3立方米,中低产林面积达7470万亩,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抚育改造任务繁重。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重视、加以解决,生态安全必将受到影响。因此,必须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生存之本和发展之基,毫不动摇地实施“环境优先,生态立省”战略,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的生态屏障。      (三)必须把发展特色林产业作为森林云南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94%的国土面积是山区,74%的人口居住山区。推动山区综合开发、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是林业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简单片面强调生态保护,忽视山区群众的民生大计,绝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必须正确处理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发展、兴林与富民的关系,以“兴林富民”为宗旨,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按照“区域化布局、规范化种植、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发展木本油料、林浆纸、林化工、竹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下经济、森林生态旅游、木材加工、观赏苗木培育等特色林产业,充分发挥森林资源在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经济得发展、农民能致富的目标。      (四)必须把繁荣生态文化作为森林云南建设的引领力量。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如何,决定着人与自然是否和谐。森林云南建设能否由政府的行政决策变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能否由部门推动变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取决于社会各界和各族干部群众能否树立良好的生态文明理念,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民族文化强省为契机,大力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植物园、树木园、国家公园、湿地公园、森林旅游景区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森林文化科普展示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生态文化中的品牌地位和作用,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展示宣传活动,加大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生态文化发展繁荣,引导社会各界和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形成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态文化氛围,更加自觉地参与森林云南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五)必须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森林云南建设的强大动力。创新体制机制,是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提升林业多种功能的根本途径。要切实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全面深化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林业投融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保险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和国有林场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要不断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纳国内外资金投入森林云南建设,促进经营理念转变和产业升级,提升我省林业的国际竞争力;要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推动林业碳汇交易,增强林业话语权,为林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六)必须把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作为森林云南建设的根本支撑。我省林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总体科技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弱,缺少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和成果;科研成果与推广运用脱节,科技成果转化率、贡献率远低于其他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低,科技支撑能力弱,已经成为制约林业健康发展的瓶颈。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对科技的需求更加强烈,他们期盼适合发展的树种、实用的栽培技术和更多的科技知识。不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林业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就难以提升,兴林富民就难以实现。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林战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加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研院所、林业院校、培训机构建设,加大科技攻关和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体系,着力破解科技难题,大力推广适用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七)必须把政策扶持和项目推动作为森林云南建设的有力保障。森林云南建设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任务繁重,仅靠林业部门的力量无法完成。必须依靠国家的项目资金带动、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依靠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森林云南建设才有强大合力。实践证明,这种强大合力如果不去协调争取,不去组织发动,是难以形成的。也就是说,国家的项目资金需要汇报争取支持,党委政府需要主动争取领导,社会各界需要协调争取配合,国内外投资者需要用好项目招商引资,人民群众需要用好的政策措施组织发动。目前所实施的木本油料建设、中低产林改造、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包括即将启动的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等,都是我们主动深入调研、选定项目、提出方案、协调部门、争取领导的结果。所以,各级林业部门要始终把握工作大局,紧扣中心工作,把握扶持重点、选准突破口,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强化项目储备,提出政策建议,加强沟通协调,当好决策参谋,主动搭建舞台,把更多的裁判员变为运动员、更多的观望者变为实干家,共同推进森林云南建设。      三、努力开创2012年工作新局面      2012年是森林云南建设掀起新高潮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和要求,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好林业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完成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六次复查工作,实施营造林650万亩,中低产林改造40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8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8000万株以上;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779户;新建沼气池7.2万户、节柴改灶10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万台;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1‰和6.8‰以内;林业综合产值增长15%以上。围绕上述目标,突出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支持山地城镇建设工作。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是省委、省政府从实际出发、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为未来留足发展空间、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支持这项工作,是林业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认真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面临的涉林问题。要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城镇建设预留空间。各地要以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契机,优化林地空间布局,在确保县域内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重点工程实施区面积不减少、森林覆盖率和天然湿地面积不下降的前提下,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的衔接,积极为城镇建设用地预留空间。要实行林地分级管理,统筹安排城镇建设所需林地定额。按照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及林地生产指标,施行分类分级保护,突出保护重点,积极引导城镇建设使用Ⅲ级、Ⅳ级林地,强化对优质林地、天然湿地的保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对城镇建设使用林地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高效优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各县、市、区分配林木采伐指标时,可预留一定数量的指标,优先用于城镇建设相关项目采伐林木需要。要坚持占补平衡,确保林业“双增”目标实现。各地在服务山地城镇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征收占用手续,制定切实可行的植被恢复措施,确保异地造林面积不少于因征占用而减少的林地面积;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快荒山及宜林地造林绿化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步伐,确保国家下达我省的森林保有量1887万公顷、林地保有量248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6%等考核指标顺利实现。      (二)突出抓好陡坡地生态治理。今年启动实施80万亩25度以上陡坡地生态治理已列入省政府20项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即将下达。涉及到的州市、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科学规划。省厅将根据全省陡坡地分布情况建立治理项目库,制定实施意见,编制治理规划。州(市)林业部门要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提出发展方向,落实保障措施,报省级相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县、市、区要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将生态治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要整合项目。陡坡地治理省财政采取对农户给予一次性补助,造林种苗投资等通过整合国家或省有关工程项目来实施。今年安排的工程造林项目,应优先用于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要落实责任。凡列入陡坡生态治理工程启动的地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前落实种苗和地块。要建立机制。抓紧制定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奖惩等制度,切实杜绝弄虚作假、以旧充新等问题。要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治理项目顺利实施。      (三) 突出抓好天保工程二期建设。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统筹安排重点森工、地方森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和村集体的任务和资金,妥善安置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职工就业,确保林区社会稳定。要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除满足农民基本生产生活需要而保留的自用材、薪炭材和集体林区的商品林外,坚决停止其它一切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加强资源管理,落实培育措施,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进森林资源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要切实保障林农利益。对集体公益林要严格按照补偿政策及时兑现补偿资金;对集体商品林,要在森林采伐限额内,依照林木采伐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有序的放开,保障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林农自觉投入森林培育经营的积极性。要抓产业促发展。将产业发展、林区棚户区改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森林管护与发展林下经济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着力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四)突出抓好林业改革开放。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省、州、县三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明确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职能,核定人员编制,规范操作流程。今年内129个县、市、区要建立集行政管理、综合服务、产权交易为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为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息发布、资产评估、抵押贷款、政策法律咨询、科技指导等服务。依托省级林权交易平台,以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基础,以会员制合作为方式,加快林权交易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林权交易网络发布信息、竞价拍卖。抓紧研究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技术标准,认定一批评估专家,组建“云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委员会”,切实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启动实施自然保护区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积极配合省委编办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研究,明确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制定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自然保护区建设投入长效机制,制定生态旅游收入管理具体办法,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经费保障等问题。探索国有林场改革。认真学习借鉴试点省区经验做法,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尽快制定方案,报请省政府批准,启动实施国有林场、国有林改革试点。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合作。紧紧抓住桥头堡建设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在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人才技术培训、林业灾害应急联防、跨境执法协作等方面,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各类重要国际组织的合作,深入推进德援二期、世行贷款、法开署项目,积极争取欧投项目;大力开展省内外、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大企业集团的联系,开展项目推荐和招商引资活动,提升林业对外开放程度。      (五)突出抓好产业培育和发展。大力加强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继续抓好以木本油料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工业原料林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原料,增加农民收入;加大林下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点发展野生食用菌、石斛、草果、林下中药材、林下种养业、森林生态旅游等产业。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充分发挥云南林业生物多样性优势,提高林业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产品研发,推动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延伸产业链;引导林业企业扩能改造,加快初级加工设备的研制与推广,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装备制造水平;扶强做大龙头企业,突出抓好投资上亿元、产值上亿元的“双亿”重点工业项目,提高引领带动能力;结合山地城镇建设,规划发展一批林产品加工制造园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一批龙头企业,推动集约化经营、集群式发展。大力提升林业投融资管理水平。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业务,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优化贴息流程,促进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的落实;积极与发改、工信、科技等部门合作,多方争取项目资金,共同推进林业产业发展;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扩大融资担保能力。切实做好林业统计工作。加强与统计部门配合,认真执行我省新的林业统计制度,配备统计业务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林业统计工作水平,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林业建设特别是林业产业发展的真实成果,为准确判断形势、作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六)突出抓好中低产林改造。严格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先规划、后改造,先设计、后施工,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规范作业设计管理,坚决杜绝作业设计人员不到现场,甚至弄虚作假等失职、渎职行为。要实行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服务指导。组建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组、专家指导组和技术服务队,深入第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合理确定改造目标、改造对象、改造方式、改造树种;严把种苗质量关、整地质量关、栽植质量关、抚育质量关,大力推广林木良种定向培育、生物防治、森林抚育、采伐剩余物高效利用等技术,提升改造水平,增强改造实效。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中低产林改造,加快扶持和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高、技术先进的中低产林改造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中低产林改造的相关政策,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应对,努力为中低产林改造营造良好氛围。      (七)突出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启动第二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和湿地资源调查,认真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繁育利用项目,加强亚洲象、滇金丝猴等珍稀物种保护管理。继续开展华盖木、巧家五针松等物种的回归与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小区建设工作。制定自然保护区巡护和监测技术规程及管理办法,完善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动态监测档案、信息管理体系和资源数据库,构建科学长效的保护区巡护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社区发展机制研究,促进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继续抓好国家公园建设,完善管理、评估、监测等相关标准,切实规范建设管理。以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认真落实湿地保护规划,推进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湿地生态恢复工程,重点抓好2-3处湿地生态监测试点和高原湿地生态恢复示范建设。切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八)突出抓好森林资源管护。充分认识连续三年干旱给森林防火带来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火源管理,充实扑救力量,强化物资保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认真开展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加大协调力度,落实配套经费,搞好宣传发动,积极配合承保公司做好保费收取、查勘定损、理赔支付等各项工作,力争做到投保全覆盖、火案全理赔、灾后全恢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尽快启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工作,健全疫情监测预警、检疫防治、应急管理体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建立检疫追溯、限期除治制度,推进社会化防治试点,重点抓好薇甘菊、椰心叶甲等外来有害生物除治,严防松材线虫病入侵。加强林业应急管理,健全完善抗灾救灾机制,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加快推进林业立法进程,积极做好《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二审前各项工作,争取省人大尽快审议通过,发布施行。加快推进《云南省天然湿地条例》立法进程,抓紧《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法(草案)》的修订和起草工作,进一步完善林业法规体系。      (九)突出抓好林业信息化建设。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林业、现代物质条件装备林业、现代信息手段管理林业,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尽快改变我省林业信息化滞后的状况,省厅编制了《云南省林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下发了关于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春节后,还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今天着重强调三点:要完善建设规划。各地要根据全省的规划,进一步明确本地林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形成全省上下有机统一、科学合理的林业信息化规划体系。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各级林业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建、带头学、带头用,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要落实机构编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要落实建设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申报国家“金林”工程和省级电子政务专项资金,大力整合森林防火、资源监测、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项目中的信息建设费用,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资金扶持,鼓励林业科研教育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申请国家、地方相关科研课题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拓宽林业信息化建设投入渠道。      (十)突出抓好部门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服务政府建设要求,切实创新管理机制,转变部门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走出机关、下到基层、深入实际、融入百姓,确保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成效在一线检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学习践行杨善洲精神,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培养选拔工作,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政事分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加强基层站所和基层队伍建设,高度关注乡镇机构改革推进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机构不乱、队伍不散、职能不减、基础不削弱。继续做好林业宣传、社保、老干部管理服务、综治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为森林云南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同志们,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意义重大,全省务林人肩负着光荣而崇高的使命,做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省林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