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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5-24 15:07:32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南省林业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云南省林业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云南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使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领导变动,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厅长陈玉侯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厅长夏留常和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沈光善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明确责任。明确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由监察室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三是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环节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着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及责任人,除对将公开的信息条目的内容、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责任分解、层层把关、风险共担,较好地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新闻信息及档案查询情况

(1)我厅每年通过网站对社会公布大量林业信息,内容涉及全省林业工作动态、各类公告、公示,人事招聘、行政审批、林业标准等。2012年,我厅在云南省林业厅网站共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660条;被国家林业局网站采用1407条,居全国各省区第三名;被《林业要情》采用24条,考核积分180分,排名第三。上报省委、省政府信息各496条,被省委办公厅采用36条,在省级部门单位中排名第十;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73条,排名第六。通过省政府网站发布重点工作通报60条、重要事项公示19项;云南省林业厅网站发布公告、公示共43项。

(2)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对我省林业发展情况、重大林业事件、林业政策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2012年,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发表林业新闻宣传稿件730多篇;接待媒体记者250多人次,向媒体记者及其他宣传机构提供林业工作文字资料80万字以上;组织了两次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新闻发布会。

(3)我厅主管的《云南林业》杂志常设了“决策与指导”、“森林云南建设”、“政策服务”、“政府自身建设”、“大事记”等栏目,并根据形势需要新开设了“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等栏目,及时宣传新出台的林业政策法规、新作出的林业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林业工作新进展,为基层和社会提供了林业政策和信息服务。《云南林业》杂志共出刊6期,达96万字。

(4)厅档案室也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共接待607人次查询,查询文件837件。

2、政务查询情况

2012年,我厅共接“96128”查询电话71个,对所接电话,都做了认真的记录和回复,接电话时坚持服务用语,做到热情有礼、态度诚恳。来电内容涉及到林改相关政策、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林木评估、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木材运输手续、林业产业发展、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等方面。对来电所提的问题,能现时答复的都给予及时答复;对现时回答不了的问题,则依据《云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通过查询或咨询相关处(室)后,保证在当天内回复来电者;对不属于我厅业务范围的问题,接线员耐心细致的为对方做解释,并及时告之办理部门。同时,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电话接线办理公示制度》(简称《公示制度》),每个月公示一次接线情况。做到了接话成功率100%,接话回复率100%,接话满意率100%。

3、行政许可情况

    经过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我厅59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压缩为53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40项减为3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19项减为17项,行政审批项目精简率达10.17%。另外,因新法规、规章的出台及行政管理方式的变化,我厅增加2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即“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核发木材运输证”、“非主要林木品种登记”。目前,我厅现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8项,非行政审批项目18项。上述清理结果已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批准公布实施。2012年9月和10月份,我厅又开展了两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拟在第5轮清理基础上再取消2项,下放2项,部分下放审批权7项,改核准制为备案制1项,目前已将清理意见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为积极认真贯彻落实省监察厅和省政府“四制办”对行政许可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许可公开原则,采取了多项措施,提高我厅对外服务的质量和增强透明度。如在办理大厅设置办理工作意见薄、提供纸质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办理指南、并将清理后的38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实施机关、承办机构、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办程序、许可数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等详细内容在林业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告(《云南省林业厅公告》(2012年第3号));根据公告的内容,我们还编制了《云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项目申报使用手册》,供各州、市、县林业部门以及行政许可相对人使用。实施一次性告知补正制度,对许可项目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要求的,采用《林业行政许可项目补正材料通知》的方式,一次性告许可申请人;坚持按法定期限分送、督办、办结许可项目报件;坚持定期公布许可事项办理结果,使被许可人及时知晓许可情况;在受理中心大厅设置了LED 电子屏幕和触摸显示器,为许可申请人提供直接、便捷的服务。同时,在大厅配备了座椅供申办者休息。

此外,先后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实施行政许可法暂行办法》、《云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中心工作职责》、《云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中心办文流程》及《云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初审通知书》、《督办通知书》、《行政许可受理通知》等18种许可文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规范许可文书,逐步完善了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规范了许可实施行为,加强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了承办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为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把贯彻落实省政府四项制度建设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和提升林业厅形象相结合。工作人员坚持实行挂牌上岗、微笑服务,对“中心”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职责分工进行及时更新并公示;坚持按公告期限内分送、督办、办结许可项目报件。

2012年,共接到行政许可申请件1354件,受理1153件,办结1093件,转报国家林业局84件。每一份行政许可材料均做到了依法、按程序、按时、按质办理,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通过以上工作,使行政许可工作在强化管理、规范运作、高效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我厅的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金色热线情况

    2012年11月22日,我厅郭辉军副厅长参加了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第324期《金色热线》直播节目,与听众互动交流,为百姓释疑解难。节目播出期间,共收到听众以不同形式咨询和反映的问题16个。主要涉及造林绿化、林权制度改革、资源林政管理等方面。

    对听众提出的问题,现场能够答复的,现场进行答复解决。现场不能答复的,直播节目结束后,厅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对问题的解决作了具体安排,并责成分管副厅长专门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逐一安排布置,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各责任单位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对于听众咨询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答、回复;对于听众投诉的问题,深入实地,认真调查处理。反映情况属实、事实清楚的,立即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投诉人;反映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并做好政策的解释说明工作。群众普遍反映较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我厅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考虑到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具体标准等,我2012本年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12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程度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效果评估等一系列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机关各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要求各处室、单位一把手必须切实履责任,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域和范围,不断规范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抓好全省林业部门网站群建设,对社会提供更多的信息与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