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如何申报?

2013-11-22 14:52:2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湿地公园是以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的湿地景观为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并在此基础上以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效益、开展湿地合理利用为宗旨,可供公众游览、休闲或进行科学、文化和教育活动的特定湿地区域。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是落实国家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策略的一项重要措施,与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栖息地以及湿地多用途管理区共同构成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原则上湿地公园与湿地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叠。
  国家湿地公园按以下程序申报:州市林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拟建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函和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材料,报省林业部门。省林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省人民政府同意函,按程序报国家林业局。
  目前国家林业局已批准我省开展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相关文件:

1、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5]118号)
  2、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开展吉林磨盘湖等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湿发[2007]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