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2013-11-22 15:28:4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尚未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权的园艺植物品种,包括野生珍贵花卉、干果、野生药材、木本香料、竹类、观赏树木等都可以向云南省林业厅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公室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新品种注册登记的,需向云南省林业厅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公室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包括摘要)、照片各一式两份以及境内外有关机构或者组织依法审定、认定或者鉴定的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如下:
  1、首先由申请人向云南林业厅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公室提出申请;
  2、由云南省林业厅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公室进行审查;
  3、对通过审查的,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公告30日后,若无异议,发给注册登记证书。
  5、申请人对受理、审查、异议裁决不服的,可向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云南省林业厅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公室设立在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联系人:段丽晶、范林元,联系电话:0871-63830241-8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