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有哪些?

2013-11-22 16:38:0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一)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审核需由建设单位向所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州(市)、县(区、市)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逐级上报云南省林业厅(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审核需由所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逐级转报云南省林业厅);
  (三)省厅对上报的占用、征用林地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备的将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