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犯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放火烧毁森林、林木的行为是指故意放烧火烧毁森林、林木、危害森林资源和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只要行为实施了放火行为,均构成犯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过失原因引发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中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原因引发火灾,使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及其它林木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不特定的多数所有的林木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十九条,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