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 扎实工作 努力推动农村能源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全省农村能源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省林业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沈光善 (2012年9月13日)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森林云南建设推进大会和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十一五"以来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我省的农村能源建设,省林业厅决定召开这次全省农村能源建设现场推进会议。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全省农村能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以来,我省农村能源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生态立省"发展战略,以加快农村能源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牢牢把握扩大内需、应对气候变化、森林云南建设等重大机遇,通过全省上下农村能源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扎实工作,全省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项目建设实现新跨越 一是沼气建设再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规模迅速扩大,新建沼气池120.28万户,超额完成20.28%。到2011年底,全省户用沼气达280多万户,位居全国前列。同时,全省还新建了大中型沼气工程141处,建设集中处理公厕、医院、居民楼污水的净化沼气池示范工程138处,解决了一些地方生活污水和畜牧养殖污染问题。二是节柴改灶取得新成效。在巩固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着力在炉灶热转换率提高到30%以上下功夫。"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完成农村改灶74.83万户,超额完成49.65%。同时,积极推进了烤烟灶、炒茶灶等"三窑四坊"的节能改造。三是太阳能开发利用实现新突破。2011年,农村太阳能热水器推广首次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实现了我省农村能源建设"多能发展"和节能技术多元推进的良好局面。全省推广农村太阳能热水器达到210多万平方米,近70万户农村家庭从中受益,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四是微小电力开发实现新进展。"十一五"期间,我省推广利用小型风力发电机97台,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2千瓦;推广微型水力发电机7713台,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6780千瓦。 (二)发展模式日益丰富 一是拓展了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新途径。在普洱市思茅区利用咖啡壳、秸秆等生产剩余物,通过引进"气-炭"联产新型工艺,建立了生物质燃气供给、生物质炭制取、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三位一体"联产模式的示范村,每年可利用咖啡壳、秸秆等生物质废弃原料近600吨,生产生物质燃气70万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炭100吨,拓展了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的领域。二是开展了农村能源生态示范村建设。在红河州个旧市官沟村建成了第一个省级林业农村能源生态示范村,采取省、州、县、乡共同筹资兴建,以沼气建设为纽带,结合改厨、改厕、改厩,同时利用太阳能、风能建成"五配套"的"猪-沼-菜"生态模式,取得了良好的节能、生态和环保效益。2011年8月5日,云南电视台在《云南新闻联播》播出了《全省第一家农村能源生态村建设示范点建成》的新闻,人民网、云南网等新闻媒体纷纷转载报道,对农村能源生态示范村项目给予了高度赞誉和肯定。三是推进了清洁发展机制沼气项目。为进一步拓展农村能源建设的投融资渠道,促进农村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在红河州等地开展了农村户用沼气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及经营管理开发试点工作。与贵州中水恒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将红河州2010年前建成的农村户用沼气池作为CDM项目开发及经营管理试点。根据红河州取得的一些经验,我们加大了推进农村户用沼气CDM项目和自愿减排碳交易项目的开发力度,与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省CDM中心)合作,签订了合作协议,启动了对"十二五"新建的农村户用沼气池进行CDM项目开发。拟通过该项目获得的碳减排资金,用于加强农村沼气项目后续服务建设。四是加强了与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合作。与云南绿色环境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合作,引进了香港长春社、香港恒生银行资金,共同打造农村沼气精品示范村。目前已在6州市的10个县市组织实施了五期建设项目,得到了项目区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普遍好评。 (三)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资金投入大幅增加。"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投入农村能源建设的资金达4.5562亿元,是"十五"期间的1.5倍;2011年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村能源建设资金超过2.2亿元,是2010年的2倍多。同时,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得到大幅提高,目前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省级补助已提高到每户2000元、太阳能热水器建设提高到每户1000元。二是村级服务体系初具雏形。从2008年起,我省加快了农村能源村级服务体系建设,至2011年底,全省农村能源村级服务网点达到4506个,有力地促进了以农村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后续管理。三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加强了管理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沼气用户等各类人员培训,近1万名沼气用户和管理人员接受了各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有1.28万人取得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确保了实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四是项目管理得到加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政府"四项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我省农村能源管理实际,省林业厅出台了《云南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管理。 (四)综合效益明显提升一是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全省建成的农村沼气280多万户,年产沼气12亿多立方米,折合标煤7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0多万吨;完成的农村改灶600万户,节约的薪柴折合标煤达30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多万吨;推广的农村太阳能热水器210万平方米,年节约标煤2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4万多吨。全省农村能源建设形成了年节约标煤4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00多万吨的能力。二是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多元化的农村能源发展模式,减轻了农村居民对薪柴的依赖,减少了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为森林云南、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全省建成沼气池每年替代的薪柴相当于120万亩林地的年蓄积量,600万户农村改灶每年节约薪柴600万吨。三是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农村能源建设,带动了农村改厨、改厕、改厩,实现了农村庭院美化、厨房亮化、厩厕净化,降低了农村群众劳动强度,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美化了村容村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四是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沼气建设上联养殖业、下联种植业、辐射农产品加工业,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延长了农业产业链,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每户沼气用户在减少化肥农药方面的支出每年可达600元,相当于全省农村沼气用户每年增收16.8亿元。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更是全省农村能源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勤奋努力、埋头苦干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林业厅党组向全省农村能源战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敬意!并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农村能源建设的各级各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农村能源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鼓励农户利用清洁能源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发展的内在动力不够强劲;后续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不高;补助资金标准仍然偏低,部门工作经费短缺,工作开展难度大;法制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顺;部分地区少数干部存在"厌战"情绪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把握机遇,切实增强加快农村能源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农村能源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明显的一项公益事业,既是当前新农村建设、森林云南建设和桥头堡建设的现实需要,又是缓解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短缺的重要途径。在新的形势下,农村能源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效益更加突显,前景更加广阔。从国际上看,温室效应和能源短缺,是影响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两大重要因素,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国际油价的持续高位运行严重阻碍了世界经济的复苏,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重要因素。而我们实施的农村能源建设,在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为的同时,总体上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了节能减排。去年底,在南非德班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大会的一大成果,就是从2013年起执行《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意味着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减排的清洁发展机制得以延续,我们正在进行的CDM项目也将得以继续实施。从我国看,从2010年开始,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能源消费大国和二氧化碳第一排放大国,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加快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从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今年1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五届世界未来能源峰会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要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今年7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讨论通过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和秸秆综合利用;科学规划农村沼气建设布局,完善服务机制,加强沼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的发展措施。从我省看,《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把农村能源建设列入了重点支持的范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和节柴改灶,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和秸秆气化等新能源,努力提高农村新能源的利用率,降低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深入研究农村能源建设产业化发展模式,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研发,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农村能源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今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森林云南建设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意见》,将农村能源建设工程作为全省八大生态工程之一,对我省"十二五"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能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到2015年,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75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0万户,推广高效低排放省柴节煤炉灶75万户,新建农村能源乡村服务网点3000个,改造病旧农村户用沼气池5万户;到2020年,累计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0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0万户、推广高效低排放省柴节煤炉灶150万户、新建农村能源服务网点6000个、改造病旧农村户用沼气池10万户,充分发挥农村能源建设在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节能减排、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我们在座的各位,是全省农村能源建设事业的引路人和实践者,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村能源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正确把握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趋势,当好主角,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切实推动全省农村能源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桥头堡建设和森林云南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全省农村能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二五"时期,我省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要以《关于加快森林云南建设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意见》和《云南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多方支持,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实现农村能源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明确重点,加快农村能源发展步伐 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将农村能源建设列为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点工作之一,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快农村能源发展步伐。一是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沼气池、节柴改灶和太阳能推广等建设任务,确保"十二五"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要严格实施项目进度调度快报制度,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导、督查与通报;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前期的统筹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建设标准与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建设质量和效益。二是要按照"管建并重,稳步推进,提高效益"的原则,加强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村级服务网点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巩固建设成效、提高沼气利用率。三是在继续抓好农村沼气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快农村太阳能推广步伐,努力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领域,加大低碳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力度,积极倡导农村低碳生活模式,不断推进农村节能减排,促进全省农村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落实责任,加强对农村能源工作的领导 加快农村能源发展步伐,组织领导是关键。各级林业部门要把农村能源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像重视造林工作一样重视农村能源发展,像关注森林防火一样关注沼气安全,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安排等方面切实体现重视农村能源。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各州市、县农村能源站是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和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要大胆工作,主动有为,切实负起项目建设的管理职责。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各方面对加快农村能源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农村能源建设、支持农村能源建设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总结典型,大力宣传典型,发挥"点亮灯一盏,照亮一大片"的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农村能源建设。 (三)开拓创新,增强农村能源发展的动力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当前以农村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进入了"建管并重、多元发展"和攻坚克难的新阶段,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服务管理、设施维护等方面还面临着许多难题。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大胆探索,破解当前农村能源发展的瓶颈,推动我们的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要认真总结推广适合我省实际的农村能源后续服务机制和服务网络,以满足全省广大农村沼气用户的需求。二是要继续抓示范、树典型,充分发挥农村能源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农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三是要进一步探索农村能源发展机制,多渠道、多方位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农村能源建设。四是加强科技创新、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引进和应用推广,不断拓展农村能源建设开发利用领域。五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深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农村能源项目,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资金参与农村能源建设事业。 (四)加强协调,形成农村能源发展的强大合力 农村能源建设涉及千家万户,点多面广,工作战线长,现行的管理体制需要我们加强沟通协调,举各方之力推进工作。在农村能源建设中要坚持"统筹规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渠道不乱、形成合力"原则,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农业、扶贫、环保、工信委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构建多方力量、多措并举、齐抓共管、互为支撑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支持农村能源建设发展的强劲合力。要以农村能源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发展规划为纽带,加强事前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工作。群众是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最大受益者,又是建设者,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农村能源建设,充分体现决策、监督、管理的民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使扶持资金与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勤劳致富精神有机结合,形成强大的农村能源建设内在动力。(五)加强管理,保障项目和资金安全一要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法》,要让每一个农村能源工作者熟悉掌握,并自觉运用于工作中,以此规范项目建设行为。二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农村能源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农村能源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公开公告公示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审计和督查制度,杜绝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等违纪违规行为,牢固建立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三要进一步完善农村能源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将平时督查情况和年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计划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六)提升能力,着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必须要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队伍作保证。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本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提高能力的原则,加强农村能源工作机构建设,强化农村能源部门在工作组织、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二要加强培训,采取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干部队伍、技术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培训。通过层层开展培训,提高农村能源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技能,提高掌握方针政策、项目实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广大群众节约能源、安全运行、合理使用的意识,使广大农民群众熟悉程序,明白操作。要加强作风建设,培养一支能吃苦、能干事和能自觉"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能源干部队伍,不断完善干部成长和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形成团结干事、奋发有为的良好工作氛围。 同志们,农村能源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为构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森林云南"建设,推动全省农村能源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