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 狠抓落实 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水平 --在全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夏留常(2012年11月27日)同志们: 在全省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经省厅研究,决定召开全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全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困难,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为推进"森林云南"和"桥头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对会议的召开高度关注,万兆奇专员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万专员的讲话对我们加强和改进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志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克难奋进,资源林政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我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在省委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林业局长会议所确定的资源林政管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一)责任体系不断健全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有效保护和科学开发森林资源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森林资源蓄积量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和资源林政管理等工作情况作为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与州(市)、州(市)与县(市、区)层层签订了"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许多地方还进一步细化了考核办法,建立了年度考核奖惩制度,推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我们在统筹林政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将国家和我省的重大工程使用林地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一是认真做好涉林服务。各地紧紧围绕"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的目标,对"五个一百"重点项目,一律优先提供林地定额,支持项目落地,高效提供审核审批服务。截至11月20日,上报我厅涉林的178个"五个一百"重点项目、227个林地报件,已全部办结林地审核审批手续,许可使用林地3537公顷,占全省已使用林地定额的一半;二是创新林地使用机制。为破解林地定额无法满足我省社会经济建设所需林地的矛盾,我们在全国率先对露天采矿等项目使用林地采取临时占用的方式,有效缓解了林地供需矛盾,此举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认可;三是完成高尔夫球场涉林清理工作。对42个高尔夫球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对其中涉林的34个项目提出审查意见;四是做好"农转城"涉林相关工作,支持推进"农转城"进程。(三)林地林权管理得到强化 一是林权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5月初在大理召开了全省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会议,以贯彻全国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对依法加强林地确权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规范了林权证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林权管理档案,强化了林权证的权威性和法律地位;针对各地出现"一地两证或多证"的问题,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并专题向省政府报告,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二是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取得实质性成果。组织编制了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的审核;完成了129个县(市、区)林地落界工作,并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认可;开展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实现了"三个规划"的对接,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奠定了基础,更重要的是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空间;三是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规范高效。今年以来,共审核审批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900余件,使用林地定额7500余公顷,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四)森林采伐更加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以省政府分解下达各地的采伐限额为红线,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度,加大检查力度,有效遏制超限额采伐,确保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是及时审批临时性增加的采伐限额。截止目前,共审批占用征收林地、灾害木清理、中幼林抚育等167宗,批准临时性采伐22万立方米,认真履行了林业部门的职责,及时支持了地方抢险救灾和经济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采伐管理。组织完成了天保工程区集体天然商品林采伐试点方案的编制,开展了短周期工业原料林调查为下步工业原料林的采伐奠定了基础;四是积极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完成了师宗、景谷等8个县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木材流通管理。认真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切实加强木材流通管理。 (五)资源监测顺利推进各级林业部门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我省技术力量较强的优势,高效完成了《云南省主要森林植物彩色图鉴》编制工作,丰富了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森林资源监测的内容;组织开展了森林资源第六次"连清"复查工作,调查固定样地7974个,判读遥感样地9.5万个,合格率达99.7%;此外,还开展了栎类、桦木2个树种组生物量调查建模工作,为碳汇监测奠定了基础。(六)林政执法规范有效 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充分整合林政执法力量,不断健全和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积极开展执法培训,深入开展林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森林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林政案件14483起,没收违法所得600多万元,罚款5700多万元,没收违法木材3万多立方米,收回林地160公顷,行政处罚15100人次,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份子,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七)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乡镇林业站保持稳定。针对林业站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普遍被撤并的情况,通过调研,我们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提出工作建议,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明确了恢复和保持乡镇林业站机构和职能;二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成了对玉溪、普洱、版纳3州市208名乡镇林业站站长能力培训测试,提高了综合素质。在省厅举办的林地、林木采伐管理及林政执法等培训班的基础上,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设立森林资源管理总站。根据省委编办文件精神,设立了云南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目前,日常工作已正常开展;四是组织全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向中国林业建设协会申报资质证。目前,已有117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通过合规性审查。 同志们,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离不开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的指导、关心与支持,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全省资源林政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和努力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林业厅向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长期以来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向奋斗在全省林业战线尤其是从事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感谢!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一)深刻理解建设美丽中国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以及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党和国家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律、自然资源永续利用规律和生态环保规律的认识进入了新境界。我省是森林资源大省,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和主阵地,林业工作在生态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建设美丽中国紧密相连。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也标志着林业迎来了重大发展的战略机遇。对此,林业工作者、特别是从事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肩上所担负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深刻理解和全面掌握建设美丽中国这一全新理念和目标任务。具体讲,就是要正确处理森林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科学道路,确保我省宝贵的森林资源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无数实践证明,森林资源一旦被破坏将很难恢复,只有保护好森林资源,林业才有发展基础和空间,才能在建设美丽中国中大有作为。因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务必牢牢抓住建设美丽中国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深刻认识保护和利用好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在工作上有新举措、新作为和新进展,为实现我省森林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升、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二)充分认识资源林政管理新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十二五"期间,省政府把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作为约束性指标考核各州、市政府,并提出到2015年,全省森林面积达到2.975亿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建成我国重要的林业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森林蓄积量达到17亿立方米以上,建成重要的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林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建成我国重要的林业产业基地。其目的,就是要努力建成生态系统完备、林业产业发达的"森林云南"。要完成上述任务,实现上述目标,保护好、发展好森林资源是前提,没有森林资源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升,就不是又好又快发展的林业;没有管理科学、监督有效、依法行政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就难以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陡坡地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就缺少了支撑,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就缺少保障。因此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面对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和使命。我们的工作做好了,"森林云南"建设、"两强一堡"战略就增强了保障。(三)积极应对林政管理工作新挑战 今年以来直至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研究林政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并努力予以化解:一是坚持"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各地要继续抓好今年全国、全省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守"两个牢固树立":牢固树立《林权证》就是"铁证"意识,确保林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林地管理的红线意识,坚决遏制林地流失;二是确保林业站履行职能。针对一些地方乡镇林业站恢复缓慢、工作滞后的实际,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切实把恢复林业站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尽快理顺林业站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三是妥善处理林地定额与林地使用需求量不断增大的矛盾。国务院下达我省2010-2020年的林地定额为6.9万公顷、每年6900公顷,无法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定额不足带给林政管理工作的挑战和压力呈持续快速增大的势头。对此,大家感同身受。主要原因是:关乎国家桥头堡实施战略的交通、水电、电网、能源、园区等项目建设持续增多,而且项目本身使用林地面积较大;关乎全省经济实施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覆盖广;关乎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项目进入快速上升期;关乎改善民生的水利设施建设、移民安置、牲畜养殖、多种经营等快速增多。造成了各地使用林地的需求量同步快速增加,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压力很大。最近,省厅对2013年各地计划实施项目建设所需使用林地的规模进行了初步摸底,全省上报建设项目1500余个、合计需要使用林地6.1万公顷、占10年林地定额总量的88%。11月22日,省委、省政府在丽江市召开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山地城镇建设,全面开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综合各种因素,可以预见,2013年林地使用需求将迎来新高峰。对这样的用地形势,各地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要按照省厅分解下达的林地定额,以优先保障山地城镇建设、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为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抓好项目筛选,提前谋划和统筹安排好林地定额的使用,同时要严把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质量关和查验关,防止批而不用、盲目征占、借机"圈地",支持合规、合法的建设项目顺利落地。 三、狠抓落实,努力提升资源林政管理水平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资源林政管理面临的形势,抢抓机遇,从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大局,强化责任意识、实行目标管理,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流通秩序,创新执法机制,依法查处案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等方面着手,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抓好今年工作收尾以及明年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一)着力抓好责任状的落实 各地要以责任状为抓手,全面落实责任状的各项内容,切实加强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领导。一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制体系。力争各县(市、区)政府尽快与所辖乡镇政府签订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让责任落实到基层,让管理措施落到实地,真正筑牢管理基础;二要严格考核奖惩。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责任状检查考核办法,对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量化排序,通报考核结果。对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目标任务完成得较差的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监督管理不力、有案不及时报告、案件查处不到位,导致森林资源破坏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着力抓好制度和措施创新一是创新露天采矿使用林地制度。针对我省林区矿压区点多面广的实际,以及露天采矿使用林地项目所占比例较大(近3年共审核审批656个、征用林地3960公顷)、且大多数具备不改变林地用途的特点,今年起,省厅联合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在昆明安宁市的2家磷矿公司开展露天采矿使用林地纳入临时占用林地管理的试点。截至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整个工作得到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及国家林业局云南专员办的充分肯定。露天采矿使用林地纳入临时占用林地管理,制定并实施植被恢复方案,符合采矿作业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实际,符合提高审核审批效率的要求,符合节约使用林地的原则,采矿工程和植被恢复完成后,临时使用的林地归还原林权所有者,有利于项目业主、有利于稳定林地保有量、有利于维护林权所者的权益,实现了"三赢"。目前,省厅正在编制"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编制规程(试行)",为在全省采矿业试点以临时占用林地为主的林地使用方式奠定可靠基础,希望各地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我省有不少地区自然条件差,森林植被难以恢复。但这些区域往往又是光能或风能丰富的地方,各地可积极探索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引导林权所有者以入股或其他流转方式,提供给光能、风能发电等项目使用,使林地效益得以发挥,林权所有者得到收益;三是积极开展林地补偿标准研究,为确定我省新的征占用林地补偿费征收标准提供依据。(三)着力抓好林地林权管理一是全面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各地要在林地落界成果的基础上,抓紧完成林地一套数据、一张图、一个档案数据库的建设,为依法保护林地、科学管理林地提供依据。要完善"三规"衔接审查上报工作,继续按照"以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和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底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积极支持城镇上山和依法保护林地的关系,杜绝将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规划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Ⅰ级、Ⅱ级林地,积极引导合理利用Ⅲ级、Ⅳ级林地;二是严格林地定额管理。省厅已决定分解下达2013年林地定额,全面推行省、州、县三级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指标管理制度,使林地定额更贴近项目,有利于基层统筹安排、保障重点。目前,省厅已将2013年国家下达我省的林地定额分解到各州、市,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分解下达的定额指标以及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各州、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下达的林地定额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进行筛选上报。超过定额的使用林地项目不得上报。各地筛选上报项目时应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类项目,对当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经营性项目要暂缓上报。要加强对占用、征收林地使用的监管,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三是改革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办法。对森林植被恢复费实行占用征收林地申请材料经省厅审核受理后,再按规定依法缴纳办法,避免因项目不能及时审批而影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返还使用。四是抓紧开展林地补偿标准课题研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提出补偿标准,供省厅研究时参考。(四)着力抓好采伐利用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的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森林限额、林木凭证采伐、林木采伐公示制度,确保把采伐指标真正落实到林木所有者手中,坚决杜绝向非编限单位、非林木所有者下达采伐指标,保障林农的收益权。各地要严格林木采伐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二要积极配合做好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间伐及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借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间伐之机滥伐林木,导致森林资源破坏;三要严格木材流通管理。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依法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加强对进口边贸材的管理,坚决打击非法流入我国境内木材的行为;四要积极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工作。腾冲、景谷、景东、西畴、石屏、师宗、芒市、耿马8个县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局要求,在试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完成县级森林经营规划,构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基本构架。要分阶段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先行组织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和"十二五"期间单独编限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对集体经济组织、林农和个体经营的森林,条件成熟时再组织编制。要逐步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按森林经营方案经营管理森林资源。(五)着力抓好林业行政执法 面对依然严峻的资源林政管理形势,各级林业部门要增强执法的主动性,整合森林公安、资源林政、木材检查、林政稽查队等执法力量,及时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一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涉林案件的督办和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对森林资源管理混乱、破坏严重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一些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要依法查处,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方的效果;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依法查处后,责令限期恢复植被,省厅原则上不再补办使用林地手续。二要认真落实破坏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案件报而不查、查而不实、实而不处或者发生重大案件不上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要加强林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要规范行政案件统计上报主体、途径和口径,提高统计、分析结果的准确度和可信度。(六)着力抓好森林资源监测 要全面完成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六次复查任务。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要认真做好我省第六次连清复查数据的分析、汇总等收尾工作,尽快形成正式成果,为我省林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步伐。各地要在充分运用"二类"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搭建森林资源数据库平台,建立州、县级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更新、年年出数,解决森林资源数据更新缓慢的问题。同时,要根据本辖区森林资源结构、分布特点、经营管理现状和发展要求,通过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典型区位定点监测、重点地区遥感监测、资源档案适时更新相结合的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体系。(七)着力抓好资源林政监管 各地要切实强化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坚决转变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审批、轻监管的做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坚持林地核查制度。今年以来,省厅委派省资源管理总站对全省6个州市、12个县市区的18个林地项目进行了核查,多数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林勘不规范、变相使用林地的问题。明年,省资源管理总站将继续加大林地使用现场核查力度,发现问题,坚决处理。各地要引起重视,切实加大林地审核、审批前后的核查力度,坚决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异地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发生,保证合法、高效使用林地资源;二是坚持林地定额管理检查制度。州市林业部门要对所辖各县使用林地是否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否突破林地定额、是否依法审批临时占用林地等事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省厅将对各地林地定额分解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坚持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制度。州市要对县、县要对乡镇进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13年,省厅将扩大检查范围,对各地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抽检;四是坚持木材流通环节监管制度。各地要采取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木材流通环节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五是坚持资源林政管理人员监管制度。(八)着力抓好林政宣传工作 新时期、新形势赋予了资源林政管理新的任务和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前形势,充分认识营造全社会依法治林氛围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宣传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一要围绕法律法规政策普及抓宣传。各地要结合"六五"普法工作,重点宣传贯彻落实《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以及管理目标责任制、林权管理、林地行政许可、林木采伐管理等,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营造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二要围绕资源林政管理的成绩和经验抓宣传。通过宣传森林资源管理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让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三要围绕典型案件抓宣传。各地要梳理具有代表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将其作为反面教材,通过公众媒体传播,起到警示作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可商司法部门开展现场释法,震慑犯罪。(九)着力抓好林政队伍建设 一要抓机构建设,保持队伍稳定。把责任强、素质好的人才调整到森林资源管理岗位上,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力量。保持资源林政管理机构和队伍的稳定,加大投入,改善装备,满足现实管理的客观需求;二要规范行业管理,增强服务意识。要大力弘扬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树立林业系统的良好形象;三要加强廉政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的要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服务工作;四要加强对林业调查规划队伍的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调查规划设计部门的岗位职责、质量控制、成果会审、效能考评、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成果。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必须对所提供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成果的,将予以通报,并建议国家给予降级、直至吊销资质。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各级林业部门要对加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设计成果客观真实,经得起事实、时间的检验。 同志们,结合我省资源林政管理的实际,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加强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各地要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省厅通知精神,强化管理,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凡发现对林地重复登记核发其他权属证书的,要提请发证机关依法纠正;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时制定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加强对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管,规范流转行为,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法,防止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改变林地用途。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各类国有林地一律不得流转;要做好陡坡地治理区域确权发证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用10年时间在生态脆弱区完成1000万亩的陡坡地生态治理,今年全省已启动80万亩。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治理区域的确权发证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对治理验收合格区域要及时确权发证。 二是要创新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工作机制。省厅即将出台《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编制规程》,今后,各级林业部门凡依法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必须审核按规程编制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矿产开采类项目原则上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要严格按照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和承诺书要求,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之后将林地按合同约定返还给原林权所有者使用。对生态旅游、风电、光伏太阳能等项目,可根据实际,确需改变林地用途的办理占用征收手续,其他的可以办理临时占用或其他流转手续。 三是要按期启用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包括云南在内的12个省(区、市)将启动运行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目前,省厅采购了管理系统运行需要的各种设备,组建了省级管理平台,采伐管理系统的用户终端一直延伸到乡镇林业站。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抓紧购置系统运行所需设备,做好安装调试,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确保林木采伐管理系统能够按时启动运行。 四是要切实抓好乡镇林业站建设。乡镇林业工作站是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是做好各项林业工作的基础保障。当前,乡镇林业站主要存在机构设置不顺、基础设施薄弱、编制较少且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想办法、出实招,尽快恢复乡镇林业站机构。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保留林业站的牌子、印章和事业法人资格,继续实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要进一步明确林业站的职能职责、管理体制、编制和人员,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在林业建设中的应有作用。要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林业站建设的投入,使其办公条件、装备、设施有较大改善。 同志们,回顾过去,我们倍感欣慰;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战线的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凝结共识、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提升资源林政管理水平,为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