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情况
云南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万勇
(2013年7月29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女士们,先生们:
根据大会组委会的安排,下面,我代表云南省林业厅对云南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情况作简要介绍。
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陲,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素有“动物王国”之美誉,其特点可概括为生态区位重要、生物区系关键、生态系统多样、生态景观壮丽、生物种类丰富等方面。有陆生脊椎动物1416种,其中重点保护动物222种,约占全国的55.4%。然而,我省野生动物资源也呈现出物种分布范围狭窄、种群数量少和特有种多的特点。因此,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了国际、国内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建设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是云南桥头堡建设的五大战略任务之一。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确立了“两强一堡”的战略目标,组织实施了“森林云南”建设,启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在丽江、腾冲、版纳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分别发布了丽江宣言、腾冲纲领和版纳约定。我厅按照国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开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局面。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法制建设,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一是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自然保护区重大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制度。三是部分自然保护区实现了“一区一法”,省人大颁布了《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昭通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5部法规,为野生动物规范管理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二、强化就地保护,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栖息生境
就地保护是对景观、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等各个方面最有效和最充分的保护方式,是保护野生动物的最根本途径。截止2012年底,我省已建设自然保护区156个、国家公园8个、森林公园40个,将80%以上珍稀濒危特有野生动物作为主要保护对象,为保护珍稀濒特野生动物作出了贡献。亚洲象已由过去的150头左右增至目前的200头左右,黑长臂猿已由过去的150只左右增至400多只,滇金丝猴已由过去的1400只增至约2000只。
三、开展调查监测,为保护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开展第一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基本查清251个重点物种在云南省的分布、数量及栖息地状况。此外,先后开展了亚洲象、长臂猿、滇金丝猴、虎、黑颈鹤等30多个物种的专项调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又启动了全省第二次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在滇科研队伍和科技力量,与自然保护区共同开展敏感物种保护和科研监测工作。先后启动实施了亚洲象、滇金丝猴和印支虎等20个物种的就地保护和研究、监测项目,新发现了怒江金丝猴。三是开展鸟类环志工作,研究鸟类迁徙特性、迁飞路线等。
四、加快拯救保护,极小种群物种保护有新行动
2007年,编制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在规划中针对极小种群物种特别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同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若干意见》将“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工程”列为十大保护工程之一。2009年,我厅联合省科技厅共同组织编制了《云南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规划纲要》和《云南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紧急行动计划》,力争使极小种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使之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森林云南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点和亮点。此外,还编制了《云南黑长臂猿保护行动计划》和《云南滇金丝猴保护行动计划》。目前,我省正按照省政府批准实施的各项规划和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50种极小种群野生动物的拯救保护工作,先后启动了极小种群白眉长臂猿、滇金丝猴的保护小区建设工作。
五、开展保险试点,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有新突破
云南是我国野生动物损害最严重的省份。1998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工作。2010年,我省大胆运用商业保险机制,积极探索解决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的新途径、新方法,逐步由政府补偿向商业保险赔偿转变,运用市场手段有效化解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10年至2012年,共投入保费2864万元,实际赔付5190多万元。目前,全省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已推广到6个州市27个县(市)区,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补偿标准提高,受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人员死亡的重大案件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20万元。财产损失案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赔偿,约为政府补偿标准的2至4倍。二是调查及时,损失评估更加准确。保险公司开展调查、评估工作,避免了过去调查不及时,多报、重报损失的情况。三是理赔跟上,受灾群众及时获得赔偿。购买保险后,受灾群众能够在受灾后的下月或下一季度获得赔款,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六、加强打击力度,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我们始终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先后侦破了一批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大案要案,严惩了一批破坏野生动物的犯罪分子。特别是2000年以来,按照国家林业局的安排,先后开展了“南方二号行动”、“绿色行动”、“天保行动”、“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等一系列严打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同时,对野生动物非法驯养繁殖场点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证照齐全的驯养繁殖单位严格按规定规范管理,对非法养殖者予以坚决取缔。联合工商部门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进行严肃处理,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市场和“黑窝”坚决予以取缔等。
七、开展宣教活动,大力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我省先后启动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森林云南建设”,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工作环境。各级林业部门通过宣传,展示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风采,使社会各界认识林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多年来,我省针对亚洲象、滇金丝猴、黑颈鹤等野生动物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印刷发放宣传册、宣传折页。通过举办摄影大赛、组织拍摄《生物多样性保护-云南在行动》和《极小种群保护-云南在行动》宣传片等,引起了社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社会和公众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八、加强国际合作,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多年来,我省组织实施了一批国际援助项目。全球环境基金(GEF)资助的“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和“中国林业持续发展”项目;中荷合作的“云南森林保护与社区发展(FCCD)”项目;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和保护国际(CI)资助的“滇金丝猴保护项目”;美国鱼和野生动物署援助的“亚洲象保护”项目;与国际鹤类基金会(ICF)合作的“云贵高原鹤类和其它大型水禽调查”及“卫星跟踪黑颈鹤”等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合作成效,并受到广泛好评。这些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保护管理能力,将对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的拯救保护。一是强化野生虎及其它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就地保护工作,改善或恢复其栖息生境,为野生动物生存繁衍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积极开展犀牛、白颊长臂猿等物种的人工驯养繁殖和野化训练,以及原生境放归试验与研究。三是利用云南西双版纳亚洲象繁育基地和云南滇金丝猴研究中心,加快亚洲象和滇金丝猴繁育技术研究,加大亚洲象和滇金丝猴的种源保存力度。四是大力推广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协调好野生动物保护与人类生存的矛盾。五是积极稳妥地开展极小种群野生动物拯救保护工作,确保极小种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定或增长。通过开展以上工作,努力为云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保障我省和国家生态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