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品审委〔2014〕4号
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4年度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造林良种化进程,提高林业发展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和《云南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度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按科学育种程序,经过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推广使用价值的品种以及引种成功拟作为良种进行推广应用的树种(种源、家系、无性系和品种),可以向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对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人向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者按照申请品种类别认真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下载地址:云南林木种苗网(www.ynzm.cn);
(二)品种选育报告(或营建技术报告)根据不同的品种类别分为10类,由申请人根据申请品种类别选择相应的报告提纲进行编写;
(三)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附相关证书复印件;获过奖的品种,附奖励证书复印件;
(四)林木品种特征图谱(如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的照片)及母树、试验林照片等;
(五)经济林品种须附品质鉴定材料复印件;特殊使用价值的林木品种须附特种用途鉴定材料复印件;
(六)选育者与申报者非属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应附委托书或授权协议;
(七)属于核桃优良品种和优良无性系的,送20个样果。
三、相关要求
(一)各州、市林业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林木良种对保证林业建设质量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将本通知转发到县林业部门和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动员,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的种子园、母树林、优良种源、采种基地、采穗基地、采穗圃必须严格确定其采种地点、面积;
(三)申报者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材料要求一式10份(附电子版1份)。
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路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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