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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森林公安局迅速查处二起非法移植野生树木案

2014-01-20 09:41:3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日前,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昌宁县鸡飞乡邑等村非法移植野生大树,影响恶劣。

接到举报以后,昌宁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走访群众、摸底调查,发现重要的案件线索后,利用隐蔽力量与公开查缉相结合的方法,于2014年1月10日19时30分在鸡飞乡丙木村的公路上将非法移植野生树木的违法人员逮个正着,现场查获3辆力帆汽车运输的8棵清香木,树高均为7米,胸径在30至60公分。2014年1月12日21时30分,在田园镇回头山公路上现场查获1棵由一辆拖拉机运输的阔叶树,树高为7米,胸径为62公分。经向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询价,9棵涉案的大树总价值为48000元。经过依法调查查明,涉案的9棵大树都是在鸡飞乡邑等村非法移送的,昌宁县森林公安局依据《云南省森林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涉案的9棵大树做出没收决定。

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将涉案的9棵大树没收后上交昌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昌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上交的大树全部划拨给昌宁县佳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昌宁县城绿化树使用。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昌宁县森林公安局 高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