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春节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普洱市林业局通过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平安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是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市林业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带去党和政府对林业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职工、挂钩点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关怀和帮助,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精神。
二是要求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和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对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市林业局继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林业必管安全"等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认真组织做好各种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春节期间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派车、用车制度。除了值班车辆以外,放假前将公车入库,驾驶员把钥匙交回办公室统一保管,遇特殊情况出车,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春节期间,不论是值班车辆还是干部职工的私家车,都要注意出行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对于单位出租房,逐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做好涉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和萌芽状态预防、化解矛盾,避免引发群体性和极端性恶性事件。同时,严厉打击盗砍盗伐和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是做好带班、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制度规定,忠于职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置,不得延误,特别是接到电话上访、火警等举报或上级指示,单位安排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就是事件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负责事件的登记、核实、办理、反馈等全部落实过程,要对接到的事情负全部责任。确保春节期间的和谐平安。对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贻误处置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春节期间,不带班、不值班的干部职工,离开辖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普洱市林业局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