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把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严管住火源,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2014年2月10日,玉溪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检查活动,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由李平副市长总负责,抽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的领导组成3个督查检查组,分别由市公安局杨江云副局长、市检察院肖志勇副检察长、市法院业宁州副院长带队,深入8县1区开展督查检查。李平副市长在动员会上要求:督查检查组要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从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责任制落实、资金保障、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队伍建设、应急保障等方面进行检查;特别要深入林区、火源检查站、卡,对巡护人员、火源检查人员的在岗情况认真检查,发现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引发火灾的,要按照干管权限,市管干部由督查检查组直接约谈,乡科级干部责令县区纪检部门进行约谈。要通过督查检查,进一步使各项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玉溪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