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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森林公安“六抓六促”提升执法公信力

2014-02-13 15:12:3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2013年,昌宁县森林公安局为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适应新形势执法工作的要求,以"六抓六促"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队伍建设,促履职能力提升。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设置县局法制机构,配齐配强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在各执法办案单位配备1名法制员,充分发挥法制部门专业化、精准化优势及组织规划、协调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管理能力和法制服务保障能力。

抓学习培训,促执法水平提升。2013年,县局以基层所队长、法制员和一线执法办案民警为重点,采取送出去、请进来、进基层的培训方法,开展"一法两规"学习培训、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网络教学、庭审旁听、案例点评等多种方式培训11115人次,民警队伍的执法业务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抓案件评查,促执法质量提升。由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带领法制部门,深入到一线执法办案单位,采取听汇报、查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法,对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一案一评一检查,达到了找准问题、整改不足、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后进、全面提高的良好效果。

抓制度建设,促工作效率提升。制定下发《执法业务考评细则》、《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首问首办责任制,同时完善、优化法制员考核办法,树立法制员的权威性,指导、推动、促进了全局的执法业务工作。

抓案件审核,促案件质量提升。法制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全局承办的298起涉林案件进行一案一审核,严把事实、证据、定性、量裁和程序关。对涉案木材实行定点集中统一保管,组织公开竞卖2次,计原木材积376.3082M³

抓硬件建设,促执法公信力提升。投资19万元,改建了县局中心执法办案场所,为规范办案流程、防止刑讯逼供、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问题发生提供了必要的硬件保障,以看得见的形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森林公安机关的规范化执法,提升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保山市昌宁县森林公安局 彭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