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江边国营林场位于澜沧江东岸,距县城42公里,是一个典型的管护型林场,管护森林41130亩,并全部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由于地势情况特殊,加之林区分散,管护较为困难。为确保辖区内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能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江边国营林场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益林的管理工作。
一是划定管护责任区。林场根据公益林管护的相关规定对公益林进行区域划分,管护分片包干到具体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责任。二是签订管护合同。林场与公益林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11份,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管护人员的责任、管护面积、四至界限等。三是每月召开管护例会。林场每月以召开管护培训会的形式,对管护人员进行《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细则》、《林业基本知识》、《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的管理水平,加强管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四是制定管护制度。林场制定了《江边林场重点公益林管护实施细则》、《江边林场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办法》等,严格考核奖惩制度,严禁一切破坏生态公益林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大宣传及惩处力度。2014年林场新增永久性公益林标志牌6块,包括管护单位、管护面积、四至界限、管护人、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内容。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进村入户进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并对林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额度的处罚。
通过规范的保护和管理,对实现林区公益林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形成高效、稳定的生态系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昌宁县林业局 李静 杨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