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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企改办积极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2014-03-12 08:56:16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2013年以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厅企改办按照厅里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快厅属企业的改革发展步伐,积极稳妥处理已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是继续指导云南省金沙江木材水运局推动改革进程。在金沙江木材水运局工作汇报会上,厅领导要求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快企业改革进度;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盘活现有资产使其效益最大化,实现企业的丰收和职工增资的目的;要实行企业法人治理,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实行经营收入分配合理等。厅企改办按照会议精神,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同时企改办人员陪同厅领导到企业实地调研,掌握其改革动态。

二是督促协调两户改制企业做好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林业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要求,配合协助相关处室完成原云南林业工程总公司(795户)、原云南省林业运输总司(120户)林业棚户区棚改项目的申报、审定、约谈及督查督办工作。为保证棚改项目进度,要求项目责任主体单位从项目批准之日起逢十报告建设进度报表。参与了省厅在丽江市召开的金虹山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座谈会,联发了《会议纪要》。通过多次协调督办,加快和促进了林业棚改项目进程。

三是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来信来访。一年多来,企改办积极稳妥处理厅属企业、改制企业、原森工企业职工来信来访20多件,接待上访人员30多人次。在来信来访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办理情况及时回复信访上访人员。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所反映事项均没有出现"回头客"情况,大家对企改办工作均表示满意和认同。对厅属企业和改制企业的稳定与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协调解决改制企业的党组织关系移交社区问题。2013年以前,改制企业大部分已按企业改制相关政策的要求,办理了党组织关系移交属地社区管理手续。但原林产工业总公司因离退休人员多次上访等原因,一直没有办理移交。2013年,企改办积极做好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并协助厅机关党委到省委组织部和五华区委组织部协调,最终顺利将原林产工业总公司党组织关系移交当地社区。

五是积极帮助协调改制企业职工反映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改制企业一职工到《金色热线》反映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经与社保部门协调,将有关政策回复来访人;一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公证书遗失,影响了领取社会保险补贴,请求省厅给予援助,企改办与企业联系,并让其到公证部门查询档案资料,最终其社会保险补贴事宜顺利办妥;一职工因工作调动后工作档案无法询问,不能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经多方反映无回答,试求助林业厅给予帮助。企改办与企业联系后,按相关政策对本人做了说明等。反映人员均对林业厅工作效率和态度表示感谢。 (厅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 唐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