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昌宁县强化森林火灾应急防控工作

2014-03-13 08:56:12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进入森林高火险期后,昌宁县采取措施强化森林火灾应急防控工作。

一是按标准配齐护林员。全县共有护林员1470人,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统一持证上岗,加强巡山护林力度。

二是规范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和火案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五个必须"要求,规范农事生产性用火,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惩违规用火者。

三是设立入山登记检查站。进入高火险期后,在县城面山设立了森林防火检查站5个,所有检查人员在岗在位履职,着标志服装进行登记值守,认真做好进山人员的登记造册、清缴火种工作,清明节期间,各乡镇、林场还将增设检查站90多个,全县入山登记检查站将达100多个,做到路口有人守、重点地段有人管,切实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四是迅速组建专业和应急扑火队伍。全县组建专业扑火队5支122人;组建应急扑火队2140人;各乡镇、林场均组建了15至30人不等的应急扑火队伍。各种扑火队伍主要进行巡山护林、体能和扑火装备操作使用训练,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进行高效处置扑救。

五是严格值班值守。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林场、各瞭望台和各乡镇指挥所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各村民委员会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森警和民兵应急救援部队进入战备状态,全力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六是备足扑火物资。各乡镇、林场及时投入资金对防火物资进行补给,目前已达到一般乡镇、林场2-3万元、重点乡镇、林场5万元的标准,可以满足应急需要。

七是经费保障到位。全县累计投入森林防火资金150.56万元,其中:市拨防火经费14万元、县财政预算投入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38万元、专业扑火队养队经费43.92万元、县育林基金留成10万元、各乡镇筹措防火经费36.6万元、各林场筹措防火经费8.04万元,为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截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昌宁县林业局 高雪燕  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