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社保局要求,社保中心为保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真实、准确,逐一认真核对厅机关和参公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额度,核定厅机关117人工资总额为53.9万元,参公单位34人工资总额为15.07万元。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林业厅机关、参公单位工伤保险基数核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