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云南省林业厅召开全厅信访工作专题座谈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一丹出席会议,厅机关16个处室负责人、9家厅属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和省有关信访工作文件精神,参会各处室和单位交流总结了信访工作经验,分析了信访工作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刘一丹在讲话中指出,近几年,全厅年信访总量持续下降,林业厅信访工作在解决林权纠纷、森工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和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维护了林业改革和发展大局。对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各处室和单位要切实理解好中央和省对信访工作新的要求和政策,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一个重要举措,理性地对待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对林业改革和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新的矛盾和问题,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对长期难以觖决的"硬骨头"和无法解决的"砖头"信访事项要继续给予关注重视,加强老信访户的教育、安抚及疏导工作。
二是要加强基础工作,认真排查信访件。信访工作人员要对信访事项做好接访登记,能够当场答复处理的,应当立即答复或到相应业务处室处理;不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应进行登记,留下联系方式,抓紧办理后答复信访人。要注意按轻重缓急,区分情况、区别处理,特别重视首访事件处理。
三是要加快信访件的办理,注重工作实效。对按照法定职责属于本单位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经厅办公室负责人审阅后转送有关处室和单位办理;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立即提出建议,报厅领导决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林业部门或其工作人员的,一般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办公室负责人审阅后转送有关州市林业局办理;重要事项须报分管厅领导阅示并转有关业务处室阅悉督办;对不属于本单位及下级林业部门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包括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及时告知信访人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一段时期内同类多发信访件,信访人员应及时提出来报请单位领导研究解决。
四是讲究方法,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焦点。要注重源头防治,推进各项工作前要增强风险评估意识,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出现问题时要冷静应对,慎重处理,力求把矛盾消化在本级。对上访户、长访户、常访户和缠访户要区别对待,认真听取诉求,耐心地做好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做好初访问题的解决,对特殊案件的处理,要在法律、政策规定范围内寻求合理解决的途径。
五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信访工作要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部门和单位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直接过问重大信访事项,遇到重大突发信访事件要面对面地做工作;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要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业务部门要将信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开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和"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对主观上不重视而造成的影响要进行追究。(厅办公室 李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