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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当前森林火灾高发态势

2014-04-28 11:09:22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针对近期全省森林火情火灾多发、频发、重发,尤其是清明节后,呈现阶段性爆发的严峻形势,国务院领导同志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就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4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抓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务必把森林防火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坚决遏制当前森林火灾高发态势,进一步抓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

通知要求,务必管死野外火源。在森林防火期结束前、全省进入雨季之前,各地务必要紧紧绷住野外火源管控这根弦,保持对野外用火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发动群众、组织力量,在主要进山道路设立临时检查站,收缴进山人员的火机、火柴等火种器材。确保检查措施不打折、巡查力度不减弱、督查要求不降低,确保进山人员实名登记检查不放松、不遗漏,对野外火源严格管控、严防死守。尤其要加强重点防护区域的巡查、防护和监管力度,看紧、看牢、看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从源头上最大程度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放火犯罪等务必依法严惩,做到惩前毖后,警钟长鸣。

务必细化应急方案。各地要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高温天气持续不断、春耕生产进入高峰、农事用火不断增多的形势,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制定重点部位、重要时段的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监测、预防和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结束、雨季来临前,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林业局局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一律不得离开本行政辖区,各类防火人员必须全部在岗,各类扑救力量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待命出击。

务必科学安全处置火情。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火情,要果断决策、快速反应、科学布置,坚决按照实施"重兵扑救、小火大打"的原则,协调一切可以支援的力量和装备,集中优势兵力投入扑火战斗,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森林火灾扑灭,避免小火酿成大灾。要严格落实火场清守责任,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时限,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坚决防止出现扑救人员伤亡。

务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州、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统一指挥,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在森林防火期结束、雨季来临前,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抓细抓实抓好。对频繁发生森林火灾或因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导致重大损失的,省人民政府领导将约谈有关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并实行党政领导同责,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务必大力宣传防火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掀起新一轮覆盖社区、乡村、坟山、入山道口、林区公路、涉林旅游区的全民防火宣传教育高潮。要进一步加大涉林旅游景区、农家乐、入山道口、林区公路等重点区域森林火险警示标牌的设置密度、加强流动散发宣传单和广播的宣传密度,把对旅游人员、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任务落到实处。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移动宣传车等方式不间断、全方位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并通过典型火案、以案说法等警示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当前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不减弱。(厅防火处·林火检测中心 张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