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青刺果种苗管理办法》出台,为全市青刺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
丽江市委、市政府已明确将青刺果产业打造成全市"八个百亿元"产业之一。编制完成了《丽江市青刺果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到2014年,全市将集中打造3万亩青刺果高标准示范基地,提质增效原有1万亩基地,同时建设400亩青刺果育苗基地。到2016年种植规模达到10万亩,2020年种植规模达到30万亩,实现综合产值100亿元。
丽江市林业局响应政府号召,决定打好种苗基础,提高种苗质量,确保青刺果产业建设成效。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青刺果产业发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丽江实际,制定了《丽江市青刺果种苗管理办法》。作出以下规定:一是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二是严格实行"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三是 实行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制度。四是实行种苗质量检验、检疫制度。五是实行"三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实行种苗质量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制度;七是种苗款的拨付规定。( 丽江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