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严格把关,组织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对规划的国家造林补贴10000亩人工造林进行了检查验收,对7017亩造林合格面积兑现直补资金93万余元,涉及罗平县11个乡镇(街道)143个造林主体。
实施国家造林补贴项目,是国家支持三农发展,对调动社会造林积极性、加快绿色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造林积极性极大增强。罗平县造林补贴政策深得人心,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带动了绿化造林工作。在该县143个造林主体中,造林面积从50亩到400亩不等,涌现了一大批造林大户。他们通过承包、租赁、合营等方式,流转宜林荒山荒地、闲置农地,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造林大户借国家造林补贴项目实施的东风,把国家补贴的造林资金用到山上林里,减少了造林成本投入,可以拿出更多精力投入到林地管理中,走出一个造林护林持续发展道路。在建好一片片树林的同时,也是建好自己的绿色银行,全社会参与造林的氛围更加浓厚。
造林质量明显提高。为实施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人工造林,罗平县把造林补贴范围和对象规划为立地条件好、相对集中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块。造林主体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后,向罗平县林业局提出造林成活率验收申请,罗平县组织林业工程人员对造林地块进行严格检查,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成活率在85%以上的造林主体拨付70%补贴资金,3年后对保存率在80%以上的再进行30%资金补贴。通过两次资金拨付,与保存状态挂钩,造林主体更加注重质量,管护积极性大大提高,良种壮苗、林业科技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
造林机制取得突破。国家造林补贴项目的实施,突破了过去中央资金只对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给予补助,造林补贴范围不论是生态林还是商品林,只要纳入造林补贴计划,造林合格就给补助;实现了造林资金兑付和组织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国家造林补贴实行自愿申报、按标准设计、按设计施工、验收合格后报账制度,从政策、管理制度上保证了造林质量和成效。(罗平县林业局 唐永 杨德书 李官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