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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野外火源综合管控成效显著

2014-05-12 09:03:5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通过多年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分析,昭阳区80%的林火是春耕生产烧地埂草、烧玉米秆、烧树枝、放牧烧食物等引发的,20%的林火是上坟烧香烧纸放爆竹、吸烟等引发的,只有极个别原因是人为故意放火。针对上述情况,昭阳区立足工作实际,重点把握火灾发生规律,创新方法,有针对性对各种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行管控,确保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突出重点,"两个强化"细化阶段防火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区林业局安排了5辆宣传车、区森林公安局、各林区派出所及各乡镇、办事处均安排1辆公务用车,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1800余次;制作人性化的宣传警示教育卡片4万份,发放或悬挂于坟头,警示扫墓者不要在林区及林边随意用火,一旦酿成火灾,火无情,法律更无情;印制省、市人民政府2014年森林防火命令、《区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高火险区的通告》共6.4万份,在乡、村、社公共场所、各林区、景区主要部位等分别进行张贴和发放;通过普发手机短信30万余条、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4万份,安全培训98场2700余人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望海公园电子显视屏等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全民林区安全用火意识。

二是强化重点监控。在春耕、元旦、春节、"二月八"、清明等重点节日、重点时段,在凤凰、大村、大龙洞等重点部位,增设临时检查站28个70余人,坚决收缴入林的一切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入山。对上凤凰山森林公园游玩吸烟,在长冲子、渔洞水库等重点林区烧烤的一系列违规用火不文明行为,实施重点监控,说服教育,并采取提前泼大粪实施国家森林抚育的办法,杜绝隐患。

二、严肃查处,"两个强化"确保打击实效

一是强化"火盘"查处。成立了以副区长李启章为组长、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局及各乡镇、办事处为成员的"火盘"查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各林区派出所管辖区域进行分片,区、乡、村形成联动机制,密切配合,统一行动。根据《区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高火险区的通告》划定的林边300米范围内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规定,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各林区派出所深入林区查处"火盘",去年每查1个火盘奖励50元、今年提升到100元,有效地调动了各林区派出所查处"火盘"、堵火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重点林区村,通过一事一议,把森林防火写入村规民约,对违规用火人进行严处。

二是强化打击力度。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清明期间,区林业局及各乡镇、办事处严阵以待,不分节假日,坚守岗位,重点对生产、上坟、野炊等林区、林边违规"火盘"1267个进行了说服教育;对418个拒不纠正和情节较为严重的进行了查处;3年来,对酿成火灾的6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做到了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判。

三、督查跟进,"两个强化"确保人员到岗

一是强化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委托已退休5名老干部,在整个森林防火期、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期就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落实、宣传培训、预防管控、值班带班、队伍建设、应急处置、物质储备等,对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各村社及护林员进行不定时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提交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参考,对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强化整改。区、乡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员不定期地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巡查1100余次,做到了"全覆盖、零容忍、严督查、重实效"。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认真对各种森林火患进行排查整改,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安全整改责任机制,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留有痕迹,见到成效。

二是强化人员管理。创新管理手段,与西南林业大学合作引进"护林员点名系统",切实加强对护林员的督查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巡山护林制度。全区600余名正式和临时护林员到岗,依法依规严管火源,制止违规"火盘"行为,火源隐患得到及时解除,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加大投入,"两个强化"增强火源管控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资金投入。昭阳区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管理使用。2014年省、市级配套78万元,区级配套30万元,乡镇自筹14.9万元,区林业局自筹15万元。同时,天保等工程按规定提取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区林业局争取并筹集资金16万元下拨给各乡镇、办事处,鼓励他们进一步强化宣传,查处"火盘",巡山督查村干部及护林员巡山护林,科学快速应急响应。

二是强化物质保障。第一,库存了30万元以上的防火物资,全力做好抗大灾准备。将更多实用装备物质,尽量放到乡镇、村社及护林员手里,确保应急之需。第二,购置了5台动力灭火水枪,重点装配给林场及重点林区,以备急需之用。(昭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