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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森林公安局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

2014-05-14 09:35:38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为认真落实怒江州林业局党组在512日上午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总结座谈会上立行立改工作的部署,切实抓好党组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512日下午,怒江州森林公安局召开局务会议,就承办的"成立林业司法鉴定中心"事项专题研究整改方案。

会议指出,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是中央、省委和州委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州林业局党组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州森林公安局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州林业局党组的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森林公安系统内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征求到一些比较好的意见建议,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认为,成立林业司法鉴定中心是群众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基层森林公安机关反映强烈、影响森林公安发展环境的问题。州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成立林业司法鉴定中心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立行立改事项来抓,体现了局党组用实际行动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要求,州森林公安局要立即成立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领导小组,黄新成政委兼任组长,下设文秘组、协调组、后勤组三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局办公室、法制科、装财科等部门负责人兼任工作小组组长,抽调刑侦、治安、信息通讯科等部门人员为成员。文秘组负责草拟林业司法鉴定中心相关申报材料、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协调组负责与省云岭司法鉴定中心、州司法局、友邻州市森林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掌握相关工作流程;装财科负责机构代码申请、机构账户建立、建设资金预算、设备购置计划等工作。工作组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将州林业局党组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落实好、整改好,为州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怒江州林业局  包雪梅  茶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