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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厅被授予“2013年度昆明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单位”

2014-05-14 14:44:56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2013年,林业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省文明办和省直文明办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大力弘扬云南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昆明市文明办全面检查考核和昆明市文明委审定,被昆明市人民政府授予"2013年度昆明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单位"。

云南省林业厅自2009年从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整体搬迁到盘龙区沣源路以来,省林业厅紧密结合林业部门工作特点,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大力弘扬云南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全厅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为推进我省林业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全厅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来抓。

创建经验:一是确立了紧贴林业实际指导思想。林业厅党组十分重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明确提出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不断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使干部职工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二是明确了突出工作重点。林业厅将创建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突出工作重点。一是抓好以"弘扬云南精神、推进富民强滇、实现中国梦"为主题的红土地之歌演讲和征文活动,深入阐释"中国梦"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聚焦推进富民强滇的正能量;二是稳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采取以点带面形式,抓好人员培训、场地建设、规范操作推进"道德讲堂",提升创建内涵;三是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人物,把向杨善洲精神、陆良"八老"学习引向深入,挖掘好林业工作者先进事迹,以推荐评选身边好人为抓手,吸收群众参与,引导人员做好事、长好心、当好人。三创建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厅党组成立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设立专门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活动,认真制定《创建"文明处室"的决定》和开展"安康杯"活动,制定《考核制度》、《评比条件和奖励办法》等相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管理、考评办法;结合实际加大机关办公场所、院落和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完善办公设施,绿化美化环境,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环保实践活动,推进机关环境卫生整洁常态化;运用公益短信、书画展览、廉政宣传栏、廉政文化墙等形式,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培育机关廉洁从政之风。(厅机关党委 向如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