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组成检查考评组,对镇沅2011年修编成果实施的2013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考评组按从上级到下级、先内业后外业的原则,通过听汇报、看地块、查档案资料、走访管护单位、召开座谈会的方式,深入振太、勐大、恩乐3个镇,随机抽取责任单位、走访管护人员及补偿农户进行实地访问,对资金到位、使用及兑现情况进行检查核实。通过检查,考评组认为镇沅县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落实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办公硬件投入到位,管护责任单位、管护人员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公益林森林资源保护较好,管护工作成效明显,专项资金使用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对2013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给予同意验收。同时,考评组对镇沅公益林日常管护、档案管理及资金兑付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对进一步规范镇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基(资)金的管理,提高基(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镇沅县林业局 王箐华 杨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