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西山区“五个结合”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2014-05-21 14:37:4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西山区"五个结合"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把"兴林"作为石漠化治理的根本,坚持因地制宜、宜封则封、宜造则造。通过生物措施,加快生态环境恢复步伐;通过工程措施,提高土地单产和资源人口承载力,实现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扎实抓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为主的生态修复工程,结合荒山造林、"五采区"植被修复等林业生态项目,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屏障,防治水土流失,控制石漠化蔓延,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同时,把"治水"作为石漠化治理的关键,以小流域为单位,扎实抓好小水窖、蓄水池为主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解决石漠化地区浇灌问题。

二是坚持统一指挥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支队伍"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及时成立了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西山区石漠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组建了西山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由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西山区建立了项目委托实施责任制,由区发改局综合协调整个项目、区农林局、水务局分别组织实施林草植被保护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形成了政府统一指挥、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石漠化治理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建设管理与建后管理相结合。强化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双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加强监督,认真落实"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程监理措施,即:加强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加强合同、信息管理,加强组织协调。同时,强化建后管护,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开展区级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整改,做到合格一件、验收一件、决算一件。严把后续管护关,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工程移交给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受益农户管理,明确管护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长期效益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与示范带动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以翔实数据和科学手段为依托,根据不同类型地段和生态背景,按照"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原则,编制了综合治理建设规划,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分期实施、示范带动"的思路,以小流域为单元稳步推进石漠化治理工作。

五是坚持积极引导与宣传发动相结合。加大溶岩石漠化地区资源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宣传力度,促使基层干部和群众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调动各级投身石漠化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石漠化工作的浓厚氛围。(西山区林业局  杨薇)